大業歷

《大業歷》是中國古代隋朝的曆法。 隋朝開皇十七年(597年)張胄玄撰寫了新曆,頒用至大業四年(608年),後來在大業六年加以修改,而稱之為大業歷,施用到隋朝滅亡。

《大業歷》是中國古代隋朝的曆法。
隋朝開皇十七年(597年)張胄玄撰寫了新曆,頒用至大業四年(608年),後來在大業六年加以修改,而稱之為大業歷,施用到隋朝滅亡。以365\frac{10363}{42640}日為歲實(太陽年),29\frac{607}{1144}日為朔策(朔望月)。採用410年有151閏的閏周,歲差為83年逆行一度。《隋書·張胄玄傳》提出大業歷與古歷不同,歲差之率和祖沖之等人的數值不同,立日行盈縮算法;考慮月球視差對交食的影響而立月球在黃道南北離黃白交點度數相等,以決定交食與否方法,首次引用等差級數方法對五星動態進行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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