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財產權時代

大智慧財產權時代是由靳北彪提出的經濟學概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智慧財產權時代
  • 提出者:靳北彪
定義,必然性,基本前提,機遇性,主導大智慧財產權時代的根本舉措,

定義

所謂大智慧財產權時代就是智慧財產權成為科技競爭、產業競爭和經濟競爭的核心,成為決定競爭地位、財富分配規則和利益格局的根本力量的時代。大智慧財產權時代是創造力主導世界的法制化形態,是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社會化形態,是所謂的新一輪科技革命的基本特徵。

必然性

智慧財產權是創造性勞動成果的法制化形態,位於價值鏈的頂端。
全球化、信息化、大數據化和智慧型化等進程必將導致非創造性勞動的價值日趨下降,創造性勞動的價值日趨上升,創造力層面的競爭必將成為競爭的核心。所有這些都必然會加速創造力主導世界的進程。法制是現代社會文明的核心,是無法動搖的框架,在法制化的背景下,創造力主導世界的必然性必然導致一個與以往不同的新時代的到來。
大智慧財產權時代是創造力主導世界的法制化形態、是創新驅動的社會化形態,是新一輪科技革命的基本特徵、它的到來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是一種規律,既無法抗拒也無法規避,只能順勢而為。

基本前提

迎接大智慧財產權時代需要三個基本前提:1)信息化、大數據化和智慧型化等高級現代化的基礎基本具備;2)全球化、法制化和世界智慧財產權體系基本完備;3)創新驅動發展成為發展戰略,科技創新史無前例地活躍。

機遇性

歷史告訴我們,時代交替之際是改變國家力量對比、重塑世界競爭格局、復興民族難得的機遇。從這個意義上講,大智慧財產權時代具有史無前例的革命性。大智慧財產權時代將導致18世紀以來列強格局不復存在,導致不同國家的優勢和劣勢歸零,使世界各民族重新站在同一起跑線上,賦予每個民族同樣的發展機遇。能否抓住這一機遇將決定一個民族今後百年的命運。

主導大智慧財產權時代的根本舉措

主導大智慧財產權時代需要兩大根本舉措:1)構建技術邏輯企業作為大智慧財產權時代的開拓主體;2)打造世界智慧財產權制高點作為大智慧財產權時代的發源地。所謂技術邏輯就是科學與技術的內在關係、就是由科學到技術的第一橋樑和技術上升至科學的根本路徑,就是科技原始創新的核心。技術邏輯是獨立於科學和技術的另一門類、另一領域。
抓緊實施這兩大根本舉措是成本最低、可靠性最強、立竿見影的重大不對稱戰略。哪個民族掌控了大智慧財產權時代的開拓主體和發源地,哪個民族就會主導大智慧財產權時代、就會在未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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