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鄉鎮財政科學化、精細化、規範化管理,完善鄉鎮財政職能,增強鄉鎮財政公共服務能力,規範鄉鎮財政創建工作,促進鄉鎮社會經濟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適應現代財政管理和發展需要,根據《畢節地區行政公署第22次專員辦公會議紀要》、中共畢節地委辦公室 畢節地區行署辦公室下發的《關於畢節地區開展鄉鎮財政標準化的意見》(畢地黨辦發〔2011〕14號)及中共大方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開展鄉鎮財政標準化建設的意見》(方黨發〔2011〕30號)檔案精神,結合本縣財政管理工作實際,為保證鄉鎮財政標準化建設順利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方縣鄉鎮財政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
- 性質:方案
- 時間:2011年
- 類別:地方法規
基本信息,具體條例,
基本信息
大方縣鄉鎮財政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
為切實加強鄉鎮財政科學化、精細化、規範化管理,完善鄉鎮財政職能,增強鄉鎮財政公共服務能力,規範鄉鎮財政創建工作,促進鄉鎮社會經濟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適應現代財政管理和發展需要,根據《畢節地區行政公署第22次專員辦公會議紀要》、中共畢節地委辦公室 畢節地區行署辦公室下發的《關於畢節地區開展鄉鎮財政標準化的意見》(畢地黨辦發〔2011〕14號)及中共大方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開展鄉鎮財政標準化建設的意見》(方黨發〔2011〕30號)檔案精神,結合本縣財政管理工作實際,為保證鄉鎮財政標準化建設順利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具體條例
一、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踐行黨的宗旨,圍繞鄉鎮財政基礎工作和基層機構標準化建設,堅持“因地制宜、科學規劃、量力而行”的原則,以鄉鎮財政標準化建設試點為契機,努力提高鄉鎮財政工作的科學化、精細化、規範化管理水平,促進全縣經濟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
(二)總體目標
緊緊圍繞“兩基”工作,計畫兩年內全面完成34個鄉鎮財政分局標準化建設,2012年建設18個,2013年建設16個。
(三)基本原則
1.實事求是原則。結合大方財政和經濟實情,科學規劃、因地制宜。
2.崗責明確原則。明確崗位職責,合理調整人員,細化工作任務,量化工作業績。
3.注重實效原則。充分利用鄉鎮財政現有設施和人員,合理配置規範化內容,厲行節約,注重實效。
4.公開透明原則。基礎設施建設和設備採購,按照規程進行,陽光操作。
5.以人為本原則。合理調配現有人員,補充缺編人員,充實穩定財政隊伍,建立隊伍管理創新激勵機制,充分調動人員積極性。
二、建設內容
(一)夯實基礎工作
1.明確鄉鎮財政職能。根據上級財政部門要求,結合鄉鎮財政工作實際,明確鄉鎮財政職能為:負責鄉鎮財政預算收支管理,監督管理鄉鎮財政資金,負責代理和指導鄉村財務,監管鄉村債權債務,負責組織開展農村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承擔農村綜合改革日常工作等。具體職能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文明確。
2.設定機構及崗位。將鄉鎮財政所升格為副科級全額撥款的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名稱統一為“大方縣財政局XX分局”,屬縣財政局派出機構,縣財政局垂直管理,鄉鎮協助管理。鄉鎮財政分局根據工作需要設定崗位,常設崗位有分局長、副分局長、總預算會計、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員、涉農補貼資金髮放專管員、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專管員、專項資金專管員、農村綜合改革工作專管員、鄉鎮財務會計、鄉鎮財務出納、村級財務代理會計、村級財務代理出納、票據專管員、檔案管理員等。按照崗位性質明確崗位職責,以責定崗,按崗定人。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實行一人多崗或一崗多人,但國家規定的會計、出納等不相容工作崗位不能由同一人員同時擔任。
3.規範工作管理。(1)縣財政局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鄉鎮財政分局管理辦法。(2)鄉鎮財政分局根據工作需要,在縣級財政部門指導下制定《鄉鎮財政預算管理制度》、《鄉鎮財政項目資金監管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票據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AB崗位工作制度》、《學習及會議制度》、《內部管理制度》等相關制度和業務操作流程。
4.加強隊伍建設。(1)人員編制。縣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及各鄉鎮黨委、政府要按方機編〔2011〕53號文檔案落實鄉鎮財政分局編制和人員。鄉鎮財政分局編制按轄區內鄉鎮人口核定,各分局原則上不能少於7人。在核定編制內,現有人員不足的,在財政系統內統一調配;調配後仍有空編,通過人事部門招考充實。目前,全縣34個鄉鎮財政分局核定編制283名,實有在冊人數242人,其中:正式幹部136人、招聘人員106人。對空編人員,原則上採取公開招考和考察調動結合的方式落實到位。計畫2012年6月底前招錄到位人員102人,剩餘缺編人員在2013年逐步到位。(2)幹部任免。鄉鎮財政分局局長任免由縣委組織部按組織程式進行,分局局長任用原則上要求熟悉財政工作、優先考慮財政幹部;副分局長任免由縣財政局黨組按程式研究,並徵求鄉鎮黨委意見後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任命;分局其他工作人員任免由鄉鎮財政分局領導班子提出,縣財政局黨組研究決定。(3)輪崗交流。縣財政局根據工作實際,制定《大方縣財政幹部輪崗交流管理制度》,對分局領導、工作人員進行輪崗交流管理。一是定期輪崗。按照工作要求,工作人員在分局內部實行定期輪崗;二是正常交流。分局長、副分局長、工作人員在分局與分局之間、分局與縣局之間適時進行交流調換,全縣平衡管理;三是考評交流,分局長和副分局長結合年終個人業績考評進行交流,並按相關程式辦理任免報批手續。其他工作人員輪崗和交流由縣財政局黨組研究行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4)幹部培訓。對新招錄人員,原則上要求至少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崗前業務培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對在職人員力爭每兩年進行一次輪訓,培訓及輪訓內容包括預算管理、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農綜改革、惠農補貼管理、票據管理、專項資金管理等。2012年全縣計畫縣級以上培訓120人次,2013年計畫縣級以上培訓不少於160人次。(5)幹部考核。分局財政幹部年度工作考核由縣財政局和鄉鎮黨委、政府按相關幹部管理許可權分頭進行、綜合評分,縣級考核占60%,鄉鎮考核占40%。連續兩年在年度考核中不合格的幹部,將給予調離工作崗位、降職、免職等處理。
(二)完善基礎設施
經核查,全縣34個財政分局中,15個分局無獨立辦公用房,需新建;15個分局辦公用房建設時間久遠,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甚至成了危房,有的面積過小,需重建;4個分局辦公用房已使用7年左右,房屋完好,但內部結構及設定不符合財政標準化建設要求,需在原有基礎上進行改建。辦公設施根據實際需要配置。
1.辦公場所建設。(1)辦公用房。各鄉鎮財政分局辦公用房的建築面積按照人員編制修建,原則上控制在300平方米左右,按照統一的規格和結構,須設有便民服務廳、格線化辦公室、會議室、檔案室、臨時宿舍等。2012年計畫新建竹園、鼎新、牛場、高店、文閣、小屯、羊場、理化、雞場、黃泥塘、鳳山、瓢井、長石、雨沖14個分局,合計面積不少於4900平方米;改建貓場、黃泥、核桃、八堡4個分局,合計面積1450平方米;其它16個財政分局辦公用房建設於2013年8月底前完成。(2)便民服務廳。便民服務廳統一設在一樓,廳內設定辦公區和便民服務區,面積在50平方米以內,統一字型型號和顏色,懸掛“XX財政分局便民服務大廳”門頭標識,安裝電子監控設備、60寸液晶電視機、張貼規章制度、業務流程和崗位公示。辦公區需設立服務視窗、配置工作標牌。服務區需配置休息長椅、飲水機、宣傳冊、意見簿、舉報箱等。為方便民眾辦理業務,服務區應設定服務監督電話,接受民眾監督。(3)會議室。面積25平米左右,需配備桌椅、電視機、影碟機等工作設備。(4)辦公室。設定分局長辦公室、財務室等工作用房。(5)檔案室。配有檔案櫃、專用裝訂機、保險柜、保密檔案專櫃、消防器材等檔案設備。(6)職工簡易宿舍。根據分局人員數量和結構設計。
2.辦公設備配置。根據鄉鎮財政標準化建設要求,分局人均配置1台桌上型電腦;每個分局必須配置筆記本電腦、60寸液晶電視機、相機、攝像機、A4複印傳真列印掃描一體機、A3針式印表機、監控攝像儀各一台和保險柜、檔案櫃、網路及格線辦公桌等必備辦公設備。原有辦公設備尚在正常使用的,繼續使用,不足部分由縣財政局根據政府採購有關規程,統一採購、統一配置。
3.交通工具配置。各鄉鎮財政分局應配備工作用車,車輛規格和採購程式按政府採購的有關規定執行。
4.信息化建設。依託“金財工程”,搭建統一信息支撐平台,實現省、市、縣、鄉四級聯網、信息共享和實時動態監控。
三、實施步驟
(一)籌備階段(2011年12月~2012年4月底)
1.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下發升格通知,明確分局工作職能、人員編制等。
2.由縣財政局負責牽頭,對各鄉鎮財政所人員在冊在崗情況、人員知識結構及年齡結構、現有辦公條件等情況全面摸底調查。
3.明確首批14個財政分局新建辦公樓選址,完成辦公樓建設資金預算、圖紙設計和製作。
4.對各財政分局現有資產進行全面清理,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為各財政分局辦公設備配置做好充分準備。
5.擬定實施方案,報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後,以檔案形式下發實施。
(二)實施階段(2012年5月~2012年10月)
1.縣人民政府召開標準化建設專題會議,研究出台指導性意見,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2.在5月底前啟動14個財政分局辦公樓新建、4個財政分局辦公樓改建,10月份竣工(包括內外裝修)驗收並投入使用。
3.以集中採購的方式,配齊各財政分局設備。原則上優先考慮資金量大、工作任務繁重的分局。
4.製作完成各項制度,以紙質和電子文檔形式下發各財政分局,按照制度開展各項工作。
5.啟動對各鄉鎮財政分局從事會計、農補網、村財鄉代管、票據管理等人員的培訓工作,年底完成培訓任務。
6.由縣委組織部對各財政分局局長進行全面考察,初步確定分局長人選;由人事、編辦按照相關程式,收歸原各鄉鎮財政所借用到其他單位人員,對人員進行初步調整。
7.通過前期考察和相關程式,分局長或副分局長基本到位,分局長未能到位,明確副分局長暫時主持工作,初步實現人員到崗達到70%。
8.統一掛牌,成立財政分局。
9.按照操作流程和制度規定,啟動操作業務,通過運行,完善制度。
(三)自查驗收階段(2012年11月~2012年11月底)
1.自查。由縣財政局和其他相關單位按照貴州省鄉鎮財政標準化建設考評驗收辦法,對18個財政分局業務工作、內部管理、組織機構、隊伍建設、基礎設施進行自查並備齊相關資料。
2.驗收。11月底前,申請省、市驗收18個財政分局標準化建設。
(四)2013年任務(2013年1月1日~2013年8月31日)
按照啟動建設、配齊設備、人員到位等程式完成剩餘16個財政分局基礎業務標準化和基本辦公條件標準化建設任務,9月底前完成自查,10月底前申請省、市驗收。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成立大方縣鄉鎮財政標準化建設領導小組。由大方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縣常務副縣長、縣委組織部部長任副組長,縣委辦、政府辦、財政局、縣編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計局、監察局、國土局、規劃局、住建局、房產局等相關部門領導為成員,負責組織協調工作。縣領導小組要加強對標準化財政分局建設工作的指導,及時協調解決建設中的困難和問題,促進財政分局建設順利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財政局,財政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縣編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人任副主任,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下設基礎本業務和基本建設工作組。各鄉鎮須成立相應機構,抓好本鄉鎮財政標準化建設的各項工作。
(二)資金保障
據測算,每個分局建設經費平均預算為66.34萬元,總計需2182.88萬(劃轉新區代管的雙山鎮、響水鄉每個鄉鎮按30元標準,下同),申請省財政專項補助1020萬元,縣級預算配套1162.88萬元。標準化建設工作經費納入縣級預算安排。
(三)進度保障
按照實施方案,抓好落實,加快進度,確保試點建設如期完成。
(四)質量保障。
嚴格按照統一設計方案和標準組織實施,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涉及工程建設或設備購置,必須符合《貴州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及政府採購等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工程質量終生負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