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企業評估規範

《大數據企業評估規範》是2020年05月07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數據企業評估規範
  • 外文名:Specification for evaluation of big data enterpris
  • 標準編號:T/SDBDA 002—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05月07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5月07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王柏華、李慶忠、李念強、鞏玉強、朱濤、黎峰、蔡曉蕾、曲志峰、張青、張 保國、姚民偉、周建朋、王群、李昂、柴大秋、佘文文、李鵬、陳強、趙永光、王建國、劉亞丹、趙建 慧、王一釗、李娜、孫志勇、張中華、李明、劉瑞欣、蘇航、張志、苗功勳、許建龍、李永亮、王吉偉、 朱海波、丁振華、王林貝、白雲、張童、湯連傑、趙志勇、毛悅涵、代振忠、張文龍、趙西法、劉燦軍、 郭洋、黃萍、苑令軒、尤倩、盧欽剛、陳菲菲、李慶民、王麗萍、李才明、馬駿、任維成、馮幼貴、程終發。

起草單位

浪潮集團有限公司、山大地緯軟體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團尚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山東眾陽健康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政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現代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勝 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山東中創軟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山東麥港數據系統有 限公司、青島太陽軟體有限公司、山東水發紫光大數據有限責任公司、山東辰華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山 東中網雲安智慧型科技有限公司、魯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科啟迪網路空間安全技術有限公司、山東尚 微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山東頌拓智慧型科技有限公司、山東雲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卡爾電氣股 份有限公司、濟南慧天雲海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東營市大數據產業協會、山東眾志電子有限公司、山東 智谷數據分析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泰安協同軟體有限公司、中孚安全技術有限公司、煙臺吉安電子科技 有限公司、山東確信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山東亞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北明成功軟體(山東)有限 公司、青島大快搜尋計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山東森普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山東至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山東政信大數據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山東高馳數據科技有限公司、創澤智慧型機器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山東曙光照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山東泰和智慧型科技有限公司、山東正元地球物理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山東正元航空遙感技術有限公司。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大數據企業評估過程中的企業要求和評估要求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於大數據企業的評估。

主要內容

4 大數據企業要求
4.1 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有: a) 具有依法在境內設立的企業法人資質; b) 從事大數據領域數據採集、存儲、處理、分析、挖掘、可視化等軟、硬體產品開發或大數據存 儲、採集與管理、分析與挖掘、呈現和綜合套用等信息技術服務,並以此為重要經營業務和經 營收入來源; c) 具備從事大數據業務基礎設備條件和專門經營場所,以及與所提供服務相關的技術支撐環境; d)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法誠信經營,依法納稅。
4.2 產品(或服務)要求
產品(或服務)要求有: a) 企業主營的大數據產品(或服務)應擁有智慧財產權; b) 大數據產品(或服務)範圍包括: 1) 提供數據採集、存儲、處理、分析、挖掘、可視化等軟、硬體產品; 2) 提供數據採集與管理; 3) 提供數據整理、存儲、運維、安全服務; 4) 提供數據挖掘、計算、加工服務; 5) 提供數據諮詢、分析服務; 6) 提供數據呈現和綜合套用服務; 7) 提供大數據融合服務; 8) 提供其它大數據技術和諮詢服務等。
4.3 經營收入要求
企業年度大數據產品(或服務)銷售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應符合以下要求: a) 企業年度收入總額小於 2000 萬的企業,比例不低於 25%; b) 企業年度收入總額大於 2000 萬且小於 4000 萬的企業,比例不低於 20%; c) 企業年度收入總額大於 4000 萬小於 1 億元的企業,比例不低於 15%; d) 企業年度收入總額大於 1 億元的企業,比例不低於 12%。
4.4 研發能力要求
研發能力要求有: a) 企業應增強創新發展能力,最佳化人才結構,且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研究開發人員占企業職 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 20%,其中研究生學歷或副高級職稱以上人員占研究開發人員總數的比例 不低於 10%; b) 企業擁有核心關鍵技術,並以此為基礎開展大數據業務,且上一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 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於 6%,其中上一年度投入大數據技術的研發費用占研究開 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 20%。
4.5 質量保證要求
質量保證要求有:a) 具有企業健康經營的手段和能力,已建立完善的人力資源、研發、項目管理、財務、知識管理 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b) 具有保證大數據產品(或服務)質量的手段和能力,已建立符合大數據生產(或服務)要求的 質量管理體系,並持續運行; c) 具有保證大數據產品(或服務)信息安全的手段和能力,已建立符合大數據生產(或服務)要 求的信息安全管理體系,並持續運行。
4.6 企業誠信要求
企業誠信要求有: a) 企業應積極開展誠信體系建設;近三年內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未列入經營異常名 錄; b) 企業應對所出具的企業經營財務情況、大數據產品及服務等方面的真實性提供書面承諾或證 明; c) 企業應認真處理客戶的投訴,並持續跟蹤和改進客戶的滿意度。
5 大數據企業評估要求
5.1 評估申請 企業評估一般應自行向評估機構申請評估,也可由相關部門委託評估。
5.2 評估資料 大數據企業應提交的評估材料,見表1。 表 1 大數據企業評估材料一覽表 序號 提交材料名稱 份數 要求 1 大數據企業能力評估申請書 1 紙質/電子報件原件,需按表中要求蓋章、簽字 2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1 紙質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3 企業擁有有效的大數據相關智慧財產權證明材料; 1 紙質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4 受理日上年度《職工人數、學歷結構、研究開發人 員數情況表》; 1 紙質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5 上年度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 量表)、《大數據產品或服務列表暨收入情況歸集 表》、《研究開發費用情況歸集表》等; 1 紙質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6 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契約; 1 紙質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7 質量保證建設相關證明材料; 1 紙質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8 上年度代表性大數據產品或服務收入契約、發票 1 紙質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5.3 評估實施 評估實施要求如下: a) 由評估機構組織行業專家和財稅專家共同組成評估專家組。 b) 按照第 4 章的要求,對材料逐項據實評審。 c) 根據材料評審情況,抽取部分企業進行現場評估。
5.4 評估結果
5.4.1 若所評企業,全部符合本標準第 4 章規定的要求,則評估結果為“通過”,並頒發相應證書。
5.4.2 若所評企業存在一項不符合本標準第 4 章規定的要求,則評估結果為“不通過”。
5.4.3 大數據企業評估實行年度複評估制度,每年複評一次(程式同初次評估),不接受複評的企業, 證書自動失效。
5.5 評估結果的套用
5.5.1 企業可以此作為表明其具有大數據企業資質的一項證明。
5.5.2 可作為政府相關部門和機構在項目事中、事後監管時企業向其提供項目績效時的一項證明。
5.5.3 可作為企業進行項目投標、項目承擔和項目合作時表明企業大數據專業資質和承擔能力的一項 證明。
5.5.4 可作為其他相關用途的證明。
5.6 責任追究 經評估的大數據企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給予通報並收回證書: a) 在申請評估或年度複評估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 b) 有逃避繳納稅款或幫助他人逃避繳納稅款等行為,或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及其實施細則受到稅務機關處罰; c) 在質量、安全、環境、統計、智慧財產權、市場競爭、企業管理等方面有重大違法行為,受到有 關部門處罰; d) 未及時報告使企業評估條件發生變化的更名、分立、合併、重組以及經營業務重大變化等情況; e) 其他嚴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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