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產權交易中心

大慶市產權交易中心經大慶市人民政府批准於2004年6月21日成立,是大慶市從事產權交易的法定機構,是不以營利為目的、實行自律管理的事業單位法人,機構規格為副處級,隸屬於大慶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設綜合部、交易部、信息部,工作人員全部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擁有高級會計師、高級經濟師、註冊會計師、註冊評估師等專業人才,符合產權交易市場配套化運作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慶市產權交易中心
  • 機構規格:副處級
  • 成立時間:2004年6月21日
  • 內設部門:綜合部、交易部、信息部
基本信息,業務事項,

基本信息

大慶市產權交易中心是北方共同市場成員,該市場覆蓋2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共71家會員單位,並且是黑龍江省產權交易中心的合作夥伴。主要職能為: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的政策;審查交易雙方的主體資格,提供產權交易場所,維護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組織、協調交易工作;收集、發布交易信息,提供諮詢服務;定期向主管部門報告產權交易情況,接受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
服務理念: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交易原則,以“誠信廉潔、規範優質、高效實惠”標準,實行“視窗式、陽光化、一站式”服務。保證產權轉讓的合法性、規範性和真實性,為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和產業結構調整發揮調節作用;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業務事項

一、國有獨資公司、非公司制國有(集體)企業整體或部分產權(包括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及所有權、經營權和使用權等)轉讓;
二、國有(集體)控股企業中的國有、集體產(股)權轉讓;
三、中外合資、合作企業或其他企業的國有產(股)權轉讓;
四、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基本建設改造工程廢舊物資轉讓;
五、國有(集體)企業破產所發生的產權轉讓(破產企業用國有資產安置職工的除外);
六、國有(集體)企業被兼併、聯合、租賃、承包中所發生的產權轉讓;
七、國有(集體)企業和事業單位改制發生的產權性質變動;
八、為各類出資人從事企業併購和資產重組,提供策劃諮詢服務;
九、辦理招商、租賃、託管、諮詢服務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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