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大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大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大慶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大慶市龍興路1號建設大廈
  • 機構屬性: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 現任局長:仇玉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機構職責

(一)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以及相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貫徹實施。
(二)承擔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保障性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政府有關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棚戶區改造政策並指導實施、督導檢查,組織編制全市棚戶區改造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
(三)承擔推進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責任。擬訂適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市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擬訂全市住宅產業化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相關政策,指導全市住宅產業化實施工作。
(四)承擔貫徹實施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執行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行業標準和全國統一定額、省定額。擬訂全市地方性工程建設標準和定額。貫徹實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貫徹執行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指導監督全市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承擔規範全市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租賃、商品房預(銷)售、房產測繪及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房屋徵收與補償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房屋產權管理等工作。
(六)監督管理全市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市建築活動。負責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並指導實施。負責市場主體契約履約行為的監督管理。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貫徹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負責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設領域信用管理體系。指導和協調工程款拖欠、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作。
(七)承擔規範和指導全市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全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相關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基礎設施建設及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村鎮建設試點工作。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報批和保護監督。
(八)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責任。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擬訂全市建築工程及附屬設施、市政工程質量和建築安全生產、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築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管理。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建設工程防雷設計、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相關工作。負責全市建設工程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揮工程)設計審查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房屋及附屬設施、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抗震設計規範的貫徹實施。監督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工作。負責全市危險房屋管理工作,承擔房屋安全鑑定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房屋和相關市政工程建築安全執法檢查,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行為。
(九)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組織實施重點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指導各類房屋牆體材料革新工作。
(十)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信息化、安全、保密、政務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和重要工作的督查。承擔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政策調研、重要文稿起草和應急管理工作。
法治科(行政審批科與其合署辦公)。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立法規劃和年度計畫。按照市人大、市政府要求組織起草住建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承擔全局立法的協調、審查和送審工作。指導監督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普法、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承擔全局規範性檔案、重要決策的合法性審查。承擔局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指導監督系統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局簡政放權和權力清單工作。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企業資質和執業人員註冊行政審批制度、審批工作流程和審批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許可權內行政許可審批工作。
住房保障與房改指導科。擬訂城鎮住房政策、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年度建設計畫、分配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配合有關部門提出保障性住房建設補助基金需求。指導縣、區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保障對象資格認定。負責經濟適用住房、房改房辦證核准。負責廉租住房登記結果備案。負責廉租住房租賃補貼資金計畫的申請。負責公共租賃住房分配、運營、使用、退出管理;負責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計畫審批。負責住房貨幣化核准、房改資金的歸集和使用。負責房改資金和住房保障數據統計工作。
房地產市場監管科。承擔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參與編制住房建設中、長期規劃和房地產業發展規劃。監督管理開發企業資質及人員。負責開發企業誠信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房地產開發企業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和穩定住房價格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擬訂房產市場管理各項業務的管理規定。負責審批商品房預售許可申請。負責商品房現售備案。負責商品房買賣契約在線上備案管理。負責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工作。負責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估價管理。指導房屋基準價格測算工作。負責公有房屋改變用途及主體結構、承重結構拆改審批。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各類房產統計上報工作。協調指導全市住宅產業化實施工作。負責本市房產測繪機構的技術指導和業務監督。負責對房產測繪成果審核。負責房產管理中的測繪管理工作。
城市棚戶區改造辦公室。編制全市城市棚戶區改造和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整體方案和總體規劃、年度計畫。負責督導檢查、指導、協調全市棚戶區改造工作的督辦落實及開展情況。負責會同發改、土地部門建立棚改項目行政審批快速通道,簡化審批程式,提高工作效率。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相關政策、法規的擬定和上報,負責對全市房屋徵收實施單位進行業務指導、監督、管理和審核備案工作,負責組織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對房屋補償評估價格進行鑑定。
建築管理辦公室。擬訂城鄉建築業發展規劃、發展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城鄉建築市場。指導監督城鄉房屋、相關市政工程建設施工技術和施工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建築市場準入工作。組織協調建築業企業出省出國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負責制訂工程建設領域信用管理辦法,對參建各方主體實施信用評價管理。指導和協調工程款拖欠、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作。
勘察設計科。擬定勘察設計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擬定勘察設計方面規範性檔案並監督指導實施。負責勘察設計相關標準推廣執行。參與全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的論證和工程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全市房屋及輔助設施和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抗震設計規範的貫徹實施;監督管理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負責建設設計方案精選管理和工程施工圖設計檔案的審查的監督管理。負責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及人員的信譽監管工作。負責建設工程防雷設計、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揮工程)、消防設計審查管理相關工作。
鄉村建設科。擬訂鄉村房屋、鄉村環境容貌和衛生、鄉村內道路、鄉村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鄉村危險房屋改造、鄉村內道路、鄉村環境容貌和衛生、鄉村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鄉村戶內廁所和鄉村室外公廁建設管理工作。承擔歷史文化名城(鎮、村)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指導村鎮建設試點工作。
工程安全管理科。擬訂城鄉房屋和相關市政工程安全政策及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城鄉房屋和相關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施工現場管理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依照有關規定上報生產安全事故,指導或參與我市工程建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標準化工地建設推進和標準化工地評選初審推薦工作。負責全市建築安全執法檢查監督、指導工作。負責對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監管工作實行行政巡查、業務指導。
工程質量監督科。擬訂城鄉房屋和相關市政工程質量政策及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城鄉房屋和相關市政工程項目質量竣工驗收備案、工程材料和質量檢測及質量檢測機構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城鄉房屋和相關市政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及公共建築竣工驗收後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組織工程質量抽巡查。負責全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防雷裝置竣工驗收。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工作。對縣、區住建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對許可權內建設項目、質量責任主體開展行政監督。負責全市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管理。負責對本市城區內的危險房屋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立健全本市城區內的危險房屋和其他存量房屋完損等級資料庫。負責房屋安全大檢查。負責協調、指導房屋安全鑑定工作。受理與房屋安全有關的舉報、投訴。負責對城市危險房屋加固或修繕治理的行政強制。
建築經濟與招投標管理科。負責全市區域內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執行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行業標準和全國統一定額、省定額,指導監督全市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擬訂全市地方性工程建設標準和定額。貫徹實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處理工程造價糾紛。對全市區域內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處理招標投標活動中的投訴。負責全市工程造價諮詢企業及註冊造價工程師監督檢查工作,監督管理評標專家。負責市政府投資建設工程招投標、契約與造價備案管理工作。擬定科技創新政策、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建築節能、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管理工作。指導建築節能技術、產品認證和房屋牆體材料革新工作。
計畫財務科。負責擬定建築行業和房地產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歸口管理全市建築行業綜合信息收集和統計。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徵收、新建項目紅線外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調研、論證與立項申報工作。負責承辦對建設單位提出的有關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徵收與使用方面問題的調查核實、並提請市政府研究決策工作。組織編報全局年度部門預算,負責全局年終部門決算和政府財務工作報告編制、上報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實施和監督工作。負責全局日常財務收支核算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和匯繳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及賬務管理工作。
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機構編制、勞資、醫療和保險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系列高級職稱推薦和中級職稱評審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仇玉:大慶市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
黃誠:大慶市住建局黨組成員、市住建業發展服務保障中心主任
蔡英威:大慶市住建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守波:大慶市住建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胡松濤:大慶市住建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孫偉山:大慶市住建局黨組成員(掛職)
閆偉波:大慶市住建局一級調研員
李春林:大慶市住建局三級調研員
高健:大慶市住建局四級調研員
宋學民:大慶市住建局四級調研員
孫百會:大慶市住建局四級調研員
葛方敬:大慶市房屋產權交易中心主任
顧長海:大慶原市房屋產權市場管理中心主任
苗永利:大慶市住建業發展服務保障中心副主任

所獲榮譽

2020年5月12日,被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評為“2019年度全省建築節能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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