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聯考,台灣高等學校的招生制度。1956 年前,台灣省各大專學校多系單獨招生或由少數學校聯合招生。自 1956 年起,改為公立和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聯合招生考試的辦法。由各校輪流主辦,無常設機構。1976 年 2 月,台灣成立大學入學考試委員會,下設試務委員會和研究委員會。委員會任期 3 年,期滿後可連任。
試務委員會的任務:(1)決定每年大學入學考試的工作計畫;(2)分配大學入學考試任務,並選聘工作人員;(3)督導大學入學考試工作的執行;(4)規劃和執行各屆大學入學考試的有關事宜。研究委員會的任務:研究如何改進大學入學考試的政策,並提出具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