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力資源開發、勞動力技能培訓與轉移、就業、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優撫安置、社會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服務性工作。負責提供政策諮詢、就業崗位信息,開展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勞務輸出等就業服務,引導人力資源多渠道、多形式實現再就業;負責轄區內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用人單位和人員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縣級授權業務辦理及轄區內各用人單位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情況的督查;貫徹落實地方政府各類社會保障補貼、救助政策;負責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的徵收工作;負責轄區內勞動保障信息網路建設基礎數據採集,建立基礎台帳和資料庫;運用勞動保障信息資源,做好轄區內勞動保障信息化服務工作;做好靈活就業人員統計和其他勞動保障統計服務工作;負責做好民政資金的收繳、發放工作;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費的收繳,審核報銷醫療費用;承辦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中共永勝縣委辦公室 永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永勝縣深化鄉鎮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永辦發[2011]26號),設立大安鄉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股所級。
一、主要職責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大安鄉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內設機構實行綜合設定。
三、人員編制
大安鄉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人員編制3名,其中:專業技術人員編制3名。設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