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第三階段

大學第三階段(le troisième cycle de I’universitè),法國大學教育三階段之一。為研究階段。相當於其他國家的研究生教育階段。目的在於對學生進行科學研究能力訓練或高級專業化教育,培養高級專門人才。除醫藥類專業外,選招完成第二階段學業獲碩士文憑或持有相應文憑(如工程師文憑)者。根據學習內容、性質和年限的差異,可分別獲得不同文憑(學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學第三階段
  • 外文名:le troisième cycle de I’universitè
(1)深入學習文憑。修業 1 年,學生按不同的學科、專業進行科學研究方法的訓練,為從事深入的科學研究工作作準備。(2)高等專業學習文憑。修業 1 年,與深入學習文憑等值。按與各種專門職業有關的學科、專業進行教學與套用研究訓練,為學生直接就業作準備。(3)博士學位。一般須取得深入學習文憑才能註冊攻讀。有時亦接受經審查合格的高等專業學習文憑獲得者及其他具有同等學力者攻讀。學生在學校有關科學研究小組的安排、組織和導師的指導下,進行至少 2 年的科學研究工作,通過論文答辯或提交高水平的科學實驗成果後,獲博士學位,一般從事科學研究或教學工作。(4)工程博士文憑。修業 3 年。主要從高等專門學校(大學校)畢業生和在職工程師中選招。培養高級套用研究人才。第一年攻讀深入學習文憑,後 2 年按類似培養博士的方式從事套用性研究。論文或提交的研究成果經考核通過者,獲工程博士文憑,一般從事套用研究或實際的科技工作。(5)領導科研資格。原稱國家博士學位,1984 年《高等教育法》改稱領導科研資格後,兩種稱謂並存。是法國的最高學位。獲深入學習文憑、博士學位或其他規定資格者,可申請準備有獨創性貢獻的研究論文,以獲得此項資格經評議委員會答辯通過,並經該委員會考查申請人設計、領導、組織、協調科學研究活動的能力認為合格後,頒發能力證書,確認其領導科研資格。獲得者常從事高等學校教學和學術研究工作。但在高等學校法律、經濟、醫學、藥學等專業任教者需通過另外的專門考試。(6)大學博士學位。由大學自設而非上述政府授權授予的國家學位,主要授予對象是外國學生。醫科、牙科、藥學科類的大學第三階段亦設有各種文憑及博士學位和國家博士學位,但其要求及修業年限等各有特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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