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改制之事實及理由

大學改制之事實及理由,篇名。蔡元培撰於 1917 年。作者在國立高等學校校務討論會上提出的改革大學議案。認為歐洲各國高等教育之編制,德國最為完善。他們將高等教育大致分為兩種類型:一是培養純粹學者的,即大學;一是造就高等職業人材的,即高等專門學校。對大學改制的具體意見分兩點:(1)大學專設文理兩科,法、醫、農、工、商,別為獨立之大學。

理由有二:一是文理兩科,專屬學理,其他各科,偏重套用;二是文理兩科已有實驗室、圖書館等設備,若再加上醫科之附屬醫院,工科之附屬工廠,農科之附屬農場,則範圍過大。(2)“大學均分三級:預科一年,本科三年,研究科兩年,凡六年”。敘述當時北京大學評議會議決的幾項改革措施:①文理兩科之擴張;②法科獨立之預備;③商科之歸併;④工科之截止;⑤預科之改革等。收入《蔡元培教育文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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