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縣財政局

大姚縣財政局是大姚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全縣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綜合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的建議。
(二)承擔各項財政收支管理工作;編制全縣和縣本級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大姚縣人民政府委託,向大姚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和縣本級財政預算和執行情況,向大姚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決算;承擔財政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辦理上級對大姚縣的轉移支付補助和專項資金。
(三)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按規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其他非稅收入;負責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和管理工作:按彩票管理政策、辦法和規定管理彩票市場、彩票資金:管理政府性債務,執行國家債務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國債、地方債發行計畫,制定地方有關配套性政策辦法,防範財政風險;承擔國外貸款管理有關工作。
(四)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承擔國庫資金管理有關工作;統一管理財政專戶;負責預算單位賬戶開設的審批;貫徹落實政府採購相關法規,擬訂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五)負責辦理和監督縣級財政經濟發展支出、縣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縣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具體實施辦法: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務管理工作。
(六)參與制定社會保障規範性檔案、政策和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監督社會保障資金的使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編制縣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七)貫徹執行財政支農涉農政策並負責相關資金管理;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參與農業綜合開發規劃與項目管理;承擔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協調、督促、指導全縣農村綜合改革工作。
(八)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配套辦法,按照規定管理縣鄉兩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代表大姚縣人民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對大姚縣人民政府以資源性資產、資金投向企業的國有資產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原國有企業改制後企業國有非經營性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九)負責制定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和投資評審有關制度和辦法,建立和完善財政績效評價、投資評審體系,組織開展縣級財政績效評價和投資評審工作;依法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處理財政違紀違規行為。
(十)依法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管理和監督註冊會計師行業及相關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承擔全縣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工作;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會計人才和財政系統幹部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化建設和財政信息宣傳工作。
(十一)擬訂促進大姚縣金融業務發展的政策;代表大姚縣人民政府聯繫、協調地方金融機構;牽頭組織有關部門整頓、規範金融秩序,處置地方金融風險,維護地方金融穩定;負責小額貸款公司的管理。
(十二)承辦大姚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大姚縣財政局設21個內設機構和大姚縣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大姚縣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大姚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事務:負責重大事項督辦;負責文秘、文電、會務、宣傳、機要、信息、印鑑、檔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機關制度建設等工作;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財政系統教育規劃;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承擔局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承擔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二)綜合股
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研究提出中長期財政規劃建議;研究財政政策,牽頭組織調研;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負責監管住房公積金;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監管彩票市場,按照規定管理彩票資金;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的有關工作;負責審核和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管理政府性基金;負責財政周轉會的清理、催收工作,承擔大姚縣清理規範津補貼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預算股
執行國家財政體制和管理制度,擬訂地方預算管理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負責辦理上級對我縣的轉移文付,擬訂地方財政轉移支付方案;編制年度縣級財政收支預算草案及擬訂收支預算調整變更方案,匯總全縣年度收支預算草案,辦理年度全縣財政結算;審核和批覆部門預算;審定全縣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等“零基預算”支出標準定額;統一辦理預算指標的調整、劃轉、追加、登記等管理事宜,並指導財政所預算管理和協調本級有關部門、股室的預算指標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財政收支管理及預算執行分析,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預算的政策措施和建議;管理民族機動金、縣鄉基層政權建設資金等專項資金;承擔與人大、稅務、審計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聯繫事宜,負責提供財政預決算報告、年度預算調整報告相關數據資料;負責政府性債務的統計、分析上報工作;負責全縣財政供養人員信息、管理工作。
(四)國庫股
組織預算執行、資金調度及分析預測;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及政府會計制度;組織擬訂並實施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公務卡結算制度;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擬訂和執行政府採購支付政策;負責審批預算單位銀行賬戶開立、變更和備案;負責財政全額撥款單位工資統發;負責財政總預算會計、預算外專戶會計和專項資金會計核算和管理;負責財政總預算編審和部門決算審核匯總上報;承擔國庫資金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財稅庫銀聯網工作。
(五)行政政法股
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關財政政策;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擬訂行政、政法和外事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制定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負責辦理駐我縣部隊有關經費事項。
(六)教科文股
承擔教育、科學、文化體育與傳媒、計畫生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關財政政策;承擔《事業單位財務通則》及有關行業財務制度的監管工作;擬訂教育、科學、文化等部門(單位)經費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參與所聯繫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七)社會保障股
承擔所聯繫部門部門預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關財政政策;負責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社會保障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管理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並實施監管;管理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經費、醫療經費;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參與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研究和有關政策及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八)經濟建設股
承擔所聯繫部門部門預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關財政政策;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實施細則;參與擬訂縣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糧食儲備資金的管理工作;按照規定管理大姚縣開發投資有限公司等國有資產和資源性資產權益;參與所聯繫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九)企業股
擬訂支持企業改革、創新、發展和縣級財政又持相關產業的財政政策辦法並承擔相關資金管理工作;提出促進內外貿發展的財政政策並承擔相關資金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與國有企業分配政策,組織執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匯總編制國有資本經營決算,並監繳國有資本收益;負責工商周轉金的管理;會同縣級有關部門對財政扶持企業資金項目進行審查;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工作:負責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工作。
(十)農業股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工作:負責管理支農專項資金;擬訂財政支農政策、有關行業事業財務管理制度和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負責宣傳財政農業政策;管理扶貧專項貸款貼息、,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承擔農民補貼“一折通” 和“財政扶貧資金管理監測信息系統”平台的管理工作;參與所聯繫部門行業發晨規劃和有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十一)會計股
管理全縣會計工作;負責宣傳、組織、監督、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內部控制規範;擬訂會計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管理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工作;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會計從業人員的管理工作;組織各類會計資格考試;擬訂和實施會計人才培養規劃;管理會計電算化工作;負責聯繫中華會計函授學校大姚函授站、縣珠算協會、縣會計學會的工作:負責全縣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組織實施會計人員業務培訓,協同配合有關院校舉辦會計高等教育;承擔中華會計函授學校大姚函授站的日常工作。
(十二)監督檢查股
擬訂財政監督檢查的政策和制度;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和財政收支管理情況: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的有關工作,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反映財政收支管理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組織監督檢查財政部門內部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的情況,依法查處重點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案件。
(十三)政府採購管理股
擬訂政府採購管理制度和政策並監督執行;擬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管理和監督政府採購活動;負責政府採購信息管理有關工作;審查集中採購機構的採購方案,審批集中採購機構的評標意見,監督採購契約的簽訂和執行;編制政府採購預算;處理政府採購投訴事宜;辦理其他政府採購監督管理事項。
(十四)救災資金管理股
嚴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知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會計電算化規範》及國家的相關政策和法律;嚴格執行救災資金管理辦法,按照財務制度辦理經濟業務;認真貫徹執行財政局及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內加強管理,對外提高服務質量;及時向有關單位、財政局有關股室編報會計報表,為領導提供真實可靠的財務會計信息。
(十五)行政事業資產管理股
負責擬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制度辦法;承擔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負責建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價體系;制定縣級行政事業單位最佳化資產配置政策和配置標準;配合部門預算的編制對單位資產購置項目進行宣批;按規定進行資產處置和產權變動事項審批;負責組織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資產統計報告、資產評估、資產清查工作;負責監管以政府名義承辦的各類大型活動、會議的資產購置使用和處置;承擔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出租、出借國有資產、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的審批;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的監管;對鄉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十六)法制稅政股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省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組織和協調起草重要財政法規和制度;負責財政部門承擔的稅收減、免、緩徵等稅收優惠政策的審批;參與稅式支出預算編制;參與涉稅政策研究;參與研究地方稅收發展戰略,參與擬定地方稅收實施細則和地方稅收政策,提出運用稅收調節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議;審核其他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中有關涉及財政稅收的條款;調查研究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情況;監督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財政法制的宣傳教育;負責審核辦理縣級國家賠償費用事項;負責局機關行政執法監督和評議考核工作;對局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和行政處罰決定進行合法性審核;負責稅源普查;承擔有關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財政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調處涉及縣級單位的產權糾紛和行政仲裁;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十七)涉外金融股
負責招商引資、對外財經合作與交流方面專項資金的有關管理工作,並制定有關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管理工作;承擔國際多邊和雙邊有關財經合作事項;負責管理地方非貿易非經營性購匯人民幣限額指標審批、核銷手續;負責地方金融企業的資產和財務監管;按照規定管理財政貼息、補貼等政策性金融業務:配合有關部門維護金融秩序;負責中央和省、州專項借款管理;按照規定管理外國政府貸(贈)款;承擔融資擔保管理工作;負責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工作。
(十八)績效評價股
擬訂財政資金績效評價的有關制度和辦法;建立和完善財政績效評價體系;擬定縣級財政績效評價計畫並組織實施;審定各預算部門(單位)預算支出的績效考評目標;起草縣級財政績效評價報告;對縣級預算編制提出績效評價建議;建立績效評價資料庫。
(十九)信息股
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財政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財政信息化建設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擬訂財政信息化建設發晨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財政信息化建設的有關規則和標準;負責機關信息化建設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和管理全縣財政業務專網,負責全縣財政系統的計算機網路系統安全建設和管理工作;參與財政核心業務軟體系統的推廣套用和維護;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和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的運用及規劃工作;負責蒐集提供各類信息為全局業務工作服務;負責組織全縣財政系統的計算機信息技術培訓工作。
大姚縣非稅收入管理局
(二十)徵收管理股
負責非稅收入項目政策性綜合管理工作;負責非稅收入的徵收工作;負責非稅收入的會計核算工作;負責非稅收入的計畫編制工作;負責非稅收入執行情況分析工作;負責非稅收入的報表編制工作;負責非稅收入征管局課題與信息、宣傳工作。
(二十一)票據稽查核算股
負責財政票據的管理工作;負責票據的領購、保管、登記工作;負責票據的繳銷工作;負責非稅收入的成本審核工作;負責非稅收入項目、票據管理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非稅收入管理違法違規的舉報受理工作。
大姚縣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
貫徹執行省、州金融辦制定的金融發展規劃和政策、制度,提出服務和促進我縣金融業務發展的意見和政策建議;組織開展政府與金融機構的合作,負責縣人民政府與中國人民銀行大姚縣支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大姚監管局的聯繫溝通,配合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能;牽頭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整頓、規範金融秩序,處置地方金融風險,維護地方金融穩定;負責小額貸款公司的管理、組織、協調、規範和推進工作;推進投融資平台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協調投融資主體開展業務工作;協調股權投資基金的管理工作;推進資本市場、保險市場發展,統籌、協調直接融資的有關工作;引導保險資金支持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大姚縣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組織對全縣範圍內的國有資產現狀和增減變動情況的調查研究及登記管理工作,制訂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國有資產投資的管理,參與國有資產的分配和回收投資的再分配,促進投資效益的提高;對全縣範圍內的企業的國有資產增減變動情況及運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審查和甲批企業在改制、兼併、拍賣、破產清算等活動中涉及國有資產的評估、產權變動和財務處理問題;組織對企業閉置國資產的處理,提高資產的利用率;審查和審批企業的國有資產財務報表。
大姚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縣農村綜合改革組織、協調、督促、服務等日常工作,貫徹落實中央、省、州關於農村綜合改革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縣農村綜合改革工作的有關政策建議,研究制定有關農村綜合改革配套措施辦法;指導、督促鄉鎮和有關部門開晨農村綜合改革工作;跟蹤了解農村綜合改革情況,及時發現問題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負責組織指導開展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承辦大姚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領導分工

杞永斌:主持並領導縣財政局、縣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全面工作。履行縣財政局黨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范建兵:分管辦公室、預算股、行政政法股、經濟建設股、涉外金融(績效評價)股。協助局長分管縣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機關財務、人事、工會工作。履行分管股室黨風廉政建設責任。
楊通林:分管綜合股、縣人民政府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共青團、女工委、“掛包幫”“轉走訪”工作。履行分管股室黨風廉政建設責任。
李俊偉:分管農業股、會計股、監督檢查股(政府採購管理股)、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協助局長分管黨建辦。負責項目招投標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履行分管股室黨風廉政建設責任。
張映良:分管國庫股、教科股、社會保障股、企業股、非稅收入管理股。履行分管股室黨風廉政建設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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