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1)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發布決定和命令;
(2)貫徹執行法律法規,落實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堅持依法行政,推進鄉鎮民主政治發展,加強基層組織建設;
(3)負責組織指導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加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建設,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完善農業支持保護體系,推進農業現代化,支持保護農民興辦各種經濟組織,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規範農村集體經濟管理,推進政務村務公開,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工作,負責抓好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
(5)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制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的所有的財產,加強安全生產和公共安全,組織搶險救災、優撫救助,及時上報和處置重大社情、疫情、險情,保護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護公民的人身、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做好調解民事糾紛、化解社會矛盾,接待上訪民眾,處理群體性突發事件;
(6)引導、服務旅遊企業發展、壯大旅遊經濟,負責鄉村公共設施建設和小城鎮建設,開展社會保障服務,發展科教文衛事業;
(7)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8)承辦上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黨政辦公室:
負責做好統計、資料、保密、文檔、收發工作;協調各綜合性辦公室之間的工作關係和各項中心工作;完成鎮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經濟事務辦公室:
負責財稅、物價、糧食、供銷等部門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工作;協調與經濟發展相關的其他工作;完成鎮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社會事務辦公室:
負責鎮村規劃建設、環境衛生治理和環境保護
人口和計畫生育辦公室:
負責宣傳黨和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制定鎮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計畫,落實計畫生育任務;完成鎮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維穩辦公室:
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信訪維穩工作,負責處理民眾來信和接待來訪,調解民事糾紛和處理相關工作
發展服務中心:
負責本鎮鄉鎮工業發展服務工作;協助鎮政府管理鎮辦企業固定資產,確保保值增值;負責工業企業、農業企業、第三產業發展項目規劃建設和經濟結構調整,以及經濟發展項目開發工作;協助鎮政府做好招商引資和對外經濟貿易工作;負責本鎮農業產品和工業產業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協助上級有關職能部門開展標準化和創品牌工作;負責本鎮內重要生產資料、生活物資的價格管理工作;負責做好本鎮旅遊業發展規劃建設和服務工作;負責做好本鎮商貿服務工作;負責對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審計和指導監督;負責農村專業合作社建設工作;負責涉及農民負擔案件工作;負責農村經濟發展信息諮詢和服務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農業服務中心:
1、農業方面。宣傳、貫徹並引導農民落實黨和政府對農業和水產業的有關方針政策;承擔農業、水產技術的試驗、示範、培訓、推廣及病蟲害的預測預報,土壤肥料監測等;負責本鎮政府擬訂本地的農業技術推廣計畫,引進新技術、新成果;對村技術推廣服務組織和科技示範戶進行指導、培訓;負責收集傳遞農業科技信息,結合技術推廣開展產前、產中、產後的系列化服務;負責組織培訓基層漁業管理人員、漁業技術員、漁業專業戶和科技示範戶;反映農事動態,為鎮政府當好農業、水產技術參謀等任務。
2、水利方面。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水利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做好水資源開發利用、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水土保持、防洪等實施工作;負責農村水利工程建設,水利新技術示範推廣、農村水利項目評估、諮詢,為農村水利提供技術支撐和管理保障;負責做好本鎮防汛抗旱物資的籌集,以及防洪搶險、抗旱減災具體工作;負責山塘水庫、堤圍的維護工作;協助做好本鎮水資源管理工作;負責本鎮集鎮供水和農村安全飲水及後續移民工作;協助做好本鎮水土保持、機電排灌的維護和小水電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抓好批准項目的實施等任務。
3、林業方面。宣傳、貫徹執行《森林法》和有關林業法規、方針、政策;負責組織和指導採種、育苗、造林、撫育、封山育林等林業生產活動;配合上級業務部門開展森林資源調查,管理森林資源檔案,監測森林資源消長;執行森林採伐限額全額管理,監督採伐,管好伐區;造林營林採伐檢查驗收,搞好林業統計;協助調處山林糾紛;協助做好森林火災的預防和補救工作,做好森林病蟲害的預測預防和協助除治工作;做好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工作;推廣林業生產經驗和技術,開展林業技術培訓、諮詢、服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代收林業專項資金和其他收費,管好用好各項林業資金等任務。
4、農機方面。貫徹、落實黨和政府有關農業機械化的方針、政策;協助鎮政府做好農機管理、安全監理工作,做好技術推廣和其它技術服務工作;負責農業機械化生產,指導組織農機戶與農戶簽訂農業機械化作業契約並監督實施;負責協助鎮政府對農用柴油的分配、管理、供應和節約工作;為農業生產、農民生活和農村建設做好社會化服務等任務。
5、畜牧方面。宣傳、落實黨和政府有關發展畜牧業的方針、政策;負責承擔國家指令性的畜禽疫病的防治、檢疫、監督等;協助上級業務部門做好獸用藥械市場管理;開展品種繁育改良工作;開展飼草飼料的生產利用和資源的開發;開展技術培訓、諮詢、傳授普及科技知識;指導村服務組織和民辦服務組織開展技術服務,組織帶動農民進行適度規模經營和科學飼養畜禽;開展優良畜禽、飼草飼料、獸醫藥械以及畜禽產品的收購、加工、銷售等服務工作等任務。
6、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財政結算服務中心:
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財政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承擔鎮政府預決算編制,預算內外資金收支及由鎮實施的專項資金管理;負責做好培財、理財工作,依法理財,合理調度好財政資金;做好“種糧直補”、“家電下鄉”等各項農民補貼核定、項目開發資金、農村社會保障資金等核撥和監督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努力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收入任務;協助做好鎮屬各單位、各部門執行財稅政策、法令、法規制度、涉農情況及財務會計核算管理工作;抓好財政結算服務中心廉潔從政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負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政策法規的宣傳、政策諮詢,落實農村社會保障的基本政策、各項制度,組織實施養老、失業、醫療、生育、工傷等保障政策,為農村、社區民眾提供社會保障事務代理服務;負責村、社區保障員的業務指導;負責人力資源調查、統計、信息採集工作,為各類人員實現就業提供就業指導、就業信息、職業介紹、就業援助等公共服務;負責組織發動農村勞動力參加免費技能培訓,提升勞動力的職業技能,負責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協助技工學校完成招生任務,協助執法維權,做好勞動者的投訴信訪工作,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協助上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同時,負責做好擁軍優屬和烈士褒揚工作;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做好救災組織、協調工作和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使用工作;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和災民生活救濟,開展生產自救減災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社會最低保障和社會求救助工作,落實農村五保政策;負責做好敬老院和管理和發展;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文教體育服務中心:
1、文體方面。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方向,運用各種文化藝術手段,宣傳、貫徹黨和政府在新時期制定的路線、方針、政策、法令以及有關發展文化事業的方針和政策;組織和舉辦民眾文化藝術、娛樂體育活動,活躍民眾文化生活;負責做好文體基礎設施建設和業餘文體骨幹隊伍建設;向廣大民眾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和團隊精神等方面的社會宣傳教育,培育“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公民,推動社會主義三個文明建設健康、協調發展;普及科學文化知識,傳遞經濟信息,為民眾求知致富,為當地經濟建設服務;蒐集、整理民族民間文化藝術遺產,做好文物的宣傳保護工作;積極發展文化產業,打造本鎮文化品牌,組織、輔導村(居委)文化室工作;負責協助上級業務部門做好相關工作;受鎮政府委託管理好本鎮基層民眾文化事業、社會文化市場、民間藝人和文化個體戶等任務;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廣播電視方面。宣傳、貫徹、落實黨和政府各項方針、政策、法規;轉播中央台、省台及其他上級台(站)的廣播電視節目;配合本鎮黨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舉辦本鎮廣播電視節目;負責架設、維護、管理本鎮的廣播、電視網路和播出的設施設備,保證線路暢通和正常運行;負責電視衛生地面接收站的管理;負責共用天線和有線電視的安裝和管理;開展廣播電視技術服務,組織培訓廣播電視業餘維護人員等任務;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公用事業服務中心 :
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村鎮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協助承辦編制集鎮規劃和指導編制村莊規劃的相關工作;負責鎮、村基礎設施和鎮公共事業的建設、維護管理和集鎮開發工作;負責鎮、村環境衛生治理,協助鎮政府做好環境保護和鎮村容監督工作;負責鎮村公路道路的施工、維護工作;負責本鎮的園林綠化、美化工作;協助鎮政府查處違章建築和調解、仲裁村鎮建設糾紛等,做好村鎮規劃建設的統計報表、建檔、閱卷、保管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