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呼拉爾

大呼拉爾

蒙古國家大呼拉爾議會(蒙古語:Монгол Улсын Их Хурал),是對蒙古國國家議會的稱呼。“大”為意譯,意指最高。“呼拉爾”在西里爾字母化的蒙古文中拼寫為Khural,與蒙古帝國時期的選汗制度“忽里勒台”制度為同一辭彙,原意為“聚集、會議”,蒙古使用此詞命名國家議會,含意契合,又體現歷史繼承性。蒙古國大呼拉爾議會議員由76位議員組成,任期4年,由選民選舉產生。

2019年2月1日議,貢布扎布·贊丹沙塔爾為蒙古國國家大呼拉爾新一任主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蒙古國家大呼拉爾
  • 外文名:Монгол Улсын Их Хурал
  • 成立時間:1924年1月
  • 國家地區:蒙古國
  • 英文:Parliament Of Mongolia
歷史,職權,組織結構,歷任領導,

歷史

在1992年更改國名以前,大呼拉爾稱為“大人民呼拉爾”,是蒙古人民共和國的最高權力機構,其成員由選舉產生,職權為批准憲法、頒布法律、批准國民經濟計畫等。大人民呼拉爾閉會期間,其常設機構大人民呼拉爾主席團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
第一屆大人民呼拉爾第一屆大人民呼拉爾
1924年1月,第一屆大人民呼拉爾在庫倫(今烏蘭巴托)召開,並於26日通過憲法,宣布廢除君主立憲制,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大人民呼拉爾通過了蒙古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大呼拉爾主席團主席在1990年以前是蒙古人民共和國國家元首。

職權

1992年該機構更改為國家大呼拉爾,是蒙古國國家最高權力機關,行使立法權,實行一院制蒙古國憲法規定:國家大呼拉爾可以討論國家內外政策的所有問題,並有解決以下問題的特別權力:
二戰前的蒙古人民大呼拉爾代表銀質證章二戰前的蒙古人民大呼拉爾代表銀質證章
批准、修改憲法及其他法律;
確定和宣布總統選舉及大呼拉爾成員;
確定和改組大呼拉爾常設委員會、政府及依法直接向大呼拉爾負責並作報告的其他機構的結構;
任免總統及大呼拉爾常設委員會成員;
任免總理、政府成員及依法直接向大呼拉爾負責並作報告的其他機構的成員。
國家大呼拉爾總計有76個議席,在全國26個選區根據全票制選舉產生。年滿25歲的公民可以參加競選,18歲以上的公民擁有投票權
國家大呼拉爾設有主席1人、副主席4人,由大呼拉爾選舉產生,主席、副主席領導大人民呼拉爾會議並主持其內部事宜。大呼拉爾每6年召開會議改選一次。
在大呼拉爾閉會期間,由其常設機構大呼拉爾主席團行使職權。大呼拉爾主席團由主席、副主席和秘書長、委員組成。現任蒙古國家大呼拉爾主席為米耶貢布·恩赫包勒德(Miyeegombo Enkhbold)(蒙古人民黨)2016年7月5日就任。
大呼拉爾多數派政黨能夠直接推舉總統的候選人參加競選。此外,國家大呼拉爾中若有三分之二議員反對總統提案,可以對總統提案進行否決。

組織結構

國家大呼拉爾通過全體會議、常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常設委”)、臨時委員會和小組委員會、議會黨團及其他組織結構形式行使權力。國家大呼拉爾工作的基本組織形式是會議。會議由國家大呼拉爾全體會議、常設委單獨或聯席會議、議會黨團會議組成。國家大呼拉爾全體會議須全體議員的多數到場才視為有效。起草法律和國家大呼拉爾其他決議草案和處理依照提交程式法提交的草案時,國家大呼拉爾主席根據內容將其移交負責該問題的常設委。
蒙古國大呼拉爾開會地點蒙古國大呼拉爾開會地點
國家大呼拉爾常設委員會是國家大呼拉爾工作的組織形式。常設委共同任務是確定國家大呼拉爾全體會議所討論的問題,預先討論並作出結論,同時在主管問題範疇內執行國家大呼拉爾的監督。各常設委由17至21名委員組成,國家大呼拉爾委員可同時被選入兩個常設委中工作。常設委由從國家大呼拉爾委員中選出的主席領導,任期1年。常設委主席從該常設委成員中選出,可連任。常設委主席領導本常設委的日常工作,主持會議。常設委主席不在時由其指定的一位委員臨時代行其職責。
蒙古國大呼拉爾議會現場蒙古國大呼拉爾議會現場

歷任領導

2016年-2019年1月,恩赫包勒德任國家大呼拉爾主席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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