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大公島島嶼生態系統自然保護區是於2001年12月24日經省政府批准的省級自然保護區。該島位於青島市前海海域,面積16平方公里,其中海域面積約15.83平方公里,島嶼面積約0.17平方公里,包括大公島、小嶼和五丁礁。
大公島保護區地理位置優越,自然資源豐富,海域開闊,水質優良,海洋生物種類繁多,有多種魚類和貝類以及海珍品(刺參、盤鮑)生長,是青島的近海漁場。保護區設核心區和實驗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大公島海島生態系自然保護區
- 面積:16平方公里
- 海域面積:15.83平方公里
- 島嶼面積:0.17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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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島
保護區最大島嶼,距大陸最近點約14.8公里,面積0.1555平方公里,岸線長1.93公里,最高點海拔120米,是青島第二高島。小嶼面積0.01129平方公里,岸線長0.61公里,最高點海拔41.9米,距陸地最近點14公里。五丁礁又名五頂礁,距麥島南10.7公里,為花崗岩礁。大公島上植被繁茂,鳥類資源豐富,是海鳥和候鳥的主要棲息繁殖地,是我國東部候鳥遷徙必經之地,島上有國家一級保護鳥類9種,國家二級保護鳥類38種。其它動物資源初步調查發現:昆蟲約有120種,兩棲類2種,爬行類5種。
核心區
設在大公島南坡及南部海域,重點保護鳥類和海洋生物資源及棲息繁殖環境。其中,鳥類保護核心區為大公島南坡,面積為2.51公頃,海洋生物保護核心區為大公島南部海域,面積為17.54公頃。
實驗區
為核心區以外的其他區域,在該區域內,在不破壞其群落環境的情況下可進行有控制的增養殖生產實驗、教學實習、科學研究、參觀考察、旅遊觀光、馴化及繁殖珍稀野生動物等活動。
建設管理
青島大公島島嶼生態系統省級自然保護區經批准後,按照有關條例的規定和青島市政府的要求,由青島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對其進行總體規劃和管理,並建立相應的管理機構,目前青島大公島島嶼生態系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站(正處級單位)正在審批過程中。保護區及相應管理部門的設立、管理職能的具體實施將對拯救大公島及附近海域的自然生態系統,保護稀有生物資源,保護海島的自然景觀,充分發揮保護區生物物種及生態環境在青島市教研、文化和經濟方面的積極作用,對促進青島市國家及生態系統示範區的建設和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