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察院、大理寺、刑部
都察院、大理寺、刑部
清制,凡大辟(死刑),御史、大理寺官會同刑部司員覆核,稱“會小三法司”。錄問既畢上報長官。再由都御史、大理寺卿與刑部尚書、侍郎覆核,稱“會大三法司”。三法司將審核結果,奏報皇帝,由皇帝召大臣覆按後執行。清朝的地方行政...
大三法司 都察院、大理寺、刑部 清死刑案件,須由都察院、大理寺、刑部主管覆核,奏報得準,方得執行。
清代承襲明代三法司體制,審判機關仍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但此時三機關的職權與明代大不相同。清代的刑部仍為中央審判機關,但職權範圍遠遠超過明代,不僅享有審判權,還享有複審與刑罰執行的權利。清代的大理寺地位遠不如前代,其職責...
六扇門指的是三法司衙門的合稱。三法司衙門的合稱,明清時分別指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元代指大宗正府、刑部、宣政院,宋代指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唐代指大理寺和刑部、御史台,漢代指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隸校尉,秦代《商君書·...
審畢,小三法司各以供詞呈報堂官。然後,大理寺堂官(卿或少卿)、都察院堂官(左都御史或左副都御史)挈同屬員再赴刑部,與刑部堂官(尚書或侍郎)一起會審犯人,謂之“會大法”。異議處理 如有翻異,則發司複審。如果三方...
明代時定製,由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三機關組成三法司,會審重大案件;遇有特大案件,則由三法司會同各部尚書、通政使進行“圓審”;皇帝親自交辦的案件,由三法司會同錦衣衛審理。清朝繼承了三司會審制度,並增設熱審、秋審、朝...
考慮到楚楚還有大用處,蕭瑾瑜讓她先在三法司歇腳,同時方便配合案件調查。楚楚趁機向婢女連翹打聽蕭瑾瑜的私人生活,得知蕭瑾瑜還未成親,不由大吃一驚,實在想不通京城姑娘為何偏愛景翊勝過蕭瑾瑜。吳江按照楚楚提供的土方法,拿來煮熟雞蛋為...
大劉氏給功臣為奴案,發生於明朝正德七 年。案件記載 明朝正德七年(公元1512年)由“三法司”、棉衣衛會審的發落謀反者之妻的案件。大劉氏,劉六之侄女、宋紀之妻。正德五年(公元1510年),劉六、宋紀等發動農民起義,活動於今...
都察院,是明清時期官署名, 由前代的御史台發展而來,主掌監察、彈劾及建議。與刑部、大理寺並稱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會審,亦稱“三司會審”。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前代所設御史台為都察院,長官為左、右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