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政治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多元政治論
  • 外文名:pluralistic politics
  • 提出時間:1952年
  • 提出文獻:《政治典範》
多元政治論(pluralistic politics)英國拉斯基關於在現代社會中,各種非國家的社團與國家一樣擁有各自的主權。共同參與社會管理的理論。在《政治典範(1952)中提出。其思想根源是自由主義的理論。認為自由是一種保持人們有發展其自我最大可能性的環境,是良心的自由與無拘束的自由。從這種自由主義出發,認為無條件服從國家是對人性的壓抑。認為在工會、商會、教會等對國家的衝突中,前者總得到大多數民眾的擁護,具有主權,因而國家絕對主權說已成為過去的理論。現代社會應實行多元政治,即國家與其他社會團體有同等的主權,國家不應當占有獨一無二、至高無上的主權。認為國家對工會的讓步就說明這種多元政治的存在。這種理論忽略了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國家與其他社會團體一樣為資產階級所支配的事實,從而誇大了國家以外的社會團體與國家的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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