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府照磨官名。知府屬官。外府系與京府相對而言,即京外各省之府級地方行政機構。 清代京外各府置照磨所照磨一人,秩從九品,掌核對案卷諸事。惟各府均因事而置,事簡則不置。至光緒初,全國共置有府照磨二十五人。參見“照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