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審計是指由審計機關派去的審計人員或社會審計機構對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業務活動的合理性、合法性、準確性、真實性和效益性所進行的審查,並對審查結果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它包括由國家審計機關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和社會審計組織中的審計師或註冊會計師接受委託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即國家審計和社會審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外部審計
- 外文名:outside audit; external audit
- 特點:獨立於政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以外
- 屬性:國家審計機構
概念,主要構成,優勢不足,關係,
概念
外部審計(outside audit; external audit)是指獨立於政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以外的國家審計機構所進行的審計,以及獨立執行業務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託進行的審計。
外部審計實際上是對企業內部虛假、欺騙行為的一個重要而系統的檢查,因此起著鼓勵誠實的作用:由於知道外部審計不可避免地要進行,企業就會努力避免做那些在審計時可能會被發現的不光彩的事。
主要構成
優勢不足
外部審計的優點是審計人員與管理當局不存在行政上的依附關係,不需看企業的眼色行事,只需對國家、社會和法律負責,因而可能保證審計的獨立性和公正性。 但是,對於外來的審計人員不了解內部的組織結構、生產流程和經營特點,在對具體業務的審計過程中可能產生困難。此外,處於被審計地位的內部組織成員可能產生牴觸情緒,不願積極配合,這也可能增加審計的難度。
關係
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的聯繫:
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總體目標是一致的,兩者均是審 計監督體系的有機組成部門。內部審計具有預防性、經常性和針對性,是外部審計的基礎,對外部審計 能起輔助和補充作用;而外部審計對內部審計又能起到支持和指導作用。由於內部審計機構和外部審計機 構所處的地位不同,它們在獨立性、強制性、權威性和公證作用方面又有較大的差別。
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的區別:
1、在審計性質上,內部審計屬於內部審計機構或專職審計人員履行的內部審計監督,只對本單位負責 ;外部審計則是由獨立的外部機構以第三者身份提供的簽證活動,對國家權力部門或社會公眾 負責。
3、在審計方式上,內部審計是根據本單位的安排進行審計工作的,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外部審計大多 則是受委託施行的。
7、在審計報告的作用上,內部審計報告只能作為本單位進行經營管理的參考,對外不起鑑證作用,不 能向外界公開;國家審計除涉及商業秘密或其他不宜公開的內容外,審計結果要對外公示;社會審計報告 則要向外界公開,對投資者、債權人及社會公眾負責,具有社會鑑證的作用。
8、在審計對象上 ,國家審計以各級政府、事業單位及大型骨幹企業的財政財務收支及資金運作情況為主;社會審 計對象則包括一切盈利及非盈利單位;內部審計的對象是本單位及所屬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經濟活 動。
9、在審計許可權上,國家審計代表國家利益,對被審計單位的違法違紀問題既有審查權,也有處理權;社會審計只能對委託人指定的被審單位的有關經濟活動進行審查、鑑證;內部審計有審查處理權,但其內向服務性決定了其強制性和獨立性較國家審計弱,其審查結論也沒有社 會審計的社會權威性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