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語教學法

外國語教學法是分科教學法之一。高等師範院校外國語專業必修課。研究外國語教學的目的、理論、原則、方法、方式、手段和形式等。任務是:使師範生(1) 了解外國語課預定要達到的標準,即學生在課業結束時應該掌握的聽、說、讀、寫能力。(2)認識外國語教學的規律。由於受語言學、心理學、教育學不同觀點的影響,教學法專家們對教學理論的看法不盡一致。如,結構主義語言學的聽說習慣理論、行為主義心理學的“刺激—反應”理論,是聽說法的原則;轉換生成語法和認知規範學習理論是認知法的原則,等等。

(3)明白外國語教學中的各種關係及其處理準則。這是對學生學習語言知識和掌握言語技能基本途徑的一般要求。如,根據社會語言學關於語言交際功能的理論,規定交際性原則,等等。(4)學會為講解語言知識和讓學生掌握言語技能而進行教學活動的方法,如分析模仿法、直觀釋義法、翻譯釋義法、歸納法、演繹法等。(5)學會運用某種方法的具體做法和步驟,如分析模仿法中的模仿,精讀中的范讀和領讀,歸納法中的觀察語言材料等。(6)學會使用為達到外國語教學的某一目的、貫徹某項教學原則、運用某種教學方法所採用的設備和工具,如語言實驗室、直觀教具、實物等。(7)善於組織外國語教學活動,如課堂教學、課外活動、情景教學、小組活動等。時代和條件的不同,以及人們對外語教學規律認識的差異,導致不同的教學法學派,如語法翻譯法、直接法、聽說法、自覺對比法、視聽法、自覺實踐法、認知法、功能法等。選擇和採用哪一種教學法,一般根據教學的目的和任務,同時要考慮課程的性質、教材的特點、學生的年齡特點、學校的環境和設備等因素。幾種教學方法結合使用,可有效地提高外國語教學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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