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風險準備金率

外匯風險準備金率

外匯風險準備金率被業內人士視為外匯市場“自動穩定器”的工具,本質上是一種價格手段,即通過影響匯率遠期價格,調節遠期購匯行為。該工具創立於2015年。外匯風險準備金率調整由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外匯市場形勢作出決定。

最新調整:為穩定外匯市場預期,加強巨觀審慎管理,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22年9月28日起,將遠期售匯業務的外匯風險準備金率從0上調至20%。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外匯風險準備金率
  • 類別:逆周期調節工具
  • 管理機構中國人民銀行
  • 套用業務:遠期售匯業務
工具簡介,工具功能,遠期售匯,政策影響,巨觀審慎政策,對金融機構,對企業,調整動態,

工具簡介

2015年“8·11”匯改之後,為抑制外匯市場過度波動,中國人民銀行將銀行遠期售匯業務納入巨觀審慎政策框架,自當年10月15日起對開展代客遠期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收取外匯風險準備金,準備金率定為20%。
金融機構外匯風險準備金計算公式:當月外匯風險準備金交存額=上月遠期售匯簽約額X外匯風險準備金率
外匯風險準備金利率:暫定為0。

工具功能

外匯風險準備金率屬於逆周期調節工具,通過調整,防止人民幣過度升值或貶值,實現人民幣兌美元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下的雙向波動。
當人民幣貶值預期較強時,上調外匯風險準備金率;當人民幣升值預期較強時,下調外匯風險準備金率。
調低遠期售匯業務的風險準備金率,是為了減少對遠期外匯行為的約束,或者說是增加外匯市場的需求。是中國人民銀行根據當前的外匯市場形勢作出的決定,即在人民幣匯率快速上升的情況下,放鬆對遠期購匯行為的限制,目的還是希望由外匯市場來決定人民幣匯率。
舉例說明:
原外匯風險準備金率為20%時,假設某銀行要做100萬美元的遠期售匯業務,需要計提20萬美元的外匯風險準備金,這筆資金將以零利息在人民銀行存放一年。此種情況下,銀行會把損失的利息,轉嫁為做遠期售匯業務的成本,最終將由與銀行簽訂遠期契約的客戶承擔,客戶遠期購匯的積極性就會因此下降。而準備金率降至0後,對於有實際貿易需求的企業來說,將能夠以較低的成本實現購匯。

遠期售匯

遠期售匯業務,是銀行對企業提供的一種匯率避險衍生產品。企業通過遠期購匯能在一定程度上規避未來匯率風險,但由於企業並不立刻購匯,而銀行相應需要在即期市場購入外匯,這會影響即期匯率,進而又會影響企業的遠期購匯行為。這種順周期行為易演變成“羊群效應”。

政策影響

巨觀審慎政策

對遠期售匯徵收風險準備金,不屬於資本管制,也並非行政性措施,而是巨觀審慎政策框架的一部分。

對金融機構

外匯風險準備金由金融機構交存。為滿足交存外匯風險準備金的要求,銀行會調整資產負債管理,通過價格傳導抑制企業遠期售匯的順周期行為。
具體看,人民銀行要求金融機構按其遠期售匯(含期權和掉期)簽約額的20%交存外匯風險準備金,相當於讓銀行為應對未來可能出現的虧損而計提風險準備,通過價格傳導抑制企業遠期售匯的順周期行為。

對企業

對遠期售匯徵收風險準備金並未對企業參與外匯遠期、期權、掉期交易設定規模限制,企業可按現有規定辦理遠期結售匯業務,遠期結售匯作為企業套期保值工具的性質不變。

調整動態

外匯風險準備金率
調整時間
準備金率
調整方向
調整背景
2015年10月15日起
20%
設立
為抑制外匯市場過度波動,人民銀行將銀行遠期售匯業務納入巨觀審慎政策框架。
2017年09月08日
0%
下調
央行及時調整前期為抑制外匯市場順周期波動出台的逆周期巨觀審慎管理措施
2018年08月06日起
20%
上調
2018年,受貿易摩擦和國際匯市變化等因素影響,外匯市場出現了一些順周期波動的跡象,為加強巨觀審慎管理,
2020年10月12日起
0%
下調
2020年以來,人民幣匯率以市場供求為基礎雙向浮動,彈性增強,市場預期平穩,跨境資本流動有序,外匯市場運行保持穩定,市場供求平衡。
2022年9月28日起
20%
上調
穩定外匯市場預期,加強巨觀審慎管理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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