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基金管理局是港府財政司下屬的機構。成立於1991年2月28日。其前身為隸屬於金融科的外匯基金小組。局長由副金融司擔任,下設兩個副局長,分別負責外匯基金管理和金融管理。
外匯基金管理局是港府財政司下屬的機構。成立於1991年2月28日。其前身為隸屬於金融科的外匯基金小組。局長由副金融司擔任,下設兩個副局長,分別負責外匯基金管理和金融管理。
外匯基金管理局是港府財政司下屬的機構。成立於1991年2月28日。其前身為隸屬於金融科的外匯基金小組。局長由副金融司擔任,下設兩個副局長,分別負責外匯基金管理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State Foreign Exchange Administr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SAFE),中國管理...
外匯基金條例是有關香港貨幣制度的法律。由立法局制訂,於1935年12月6日經港督批准頒布施行,最初稱為 《貨幣條例》 (Currency Ordinance),後改稱 《外匯基金條例》...
財政司司長亦可運用外匯基金以保持香港貨幣金融體系的穩定健全,藉此維持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香港金融管理局 金融管理專員是根據《外匯基金條例》委任,以協助財政...
國家外匯管理局是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由中國人民銀行管理,行政級別為副部級。內設9個職能司和機關黨委,設定4個事業單位。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部分副省級...
外匯資金管理是指一國政府授權國家貨幣金融管理當局或其他國家機關,對外匯收支、買賣、借貸、轉移以及國際間的結算、外匯匯率和外匯市場等實行的管制措施。...
外匯基金由香港金融管理局負責管理。按外匯儲備計,香港的儲備屬全球五大之一。香港外匯基金基金儲備 編輯 直至2005年12月底,香港外匯資產儲備有1243億美元,以聯繫匯率...
外匯基金是香港政府發行貨幣的保證金。根據1935年頒布的 《貨幣條例》 (後稱 《外匯基金條例》) 而設立。外匯基金的初期資產是政府出售發鈔銀行繳存白銀所得的1231...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 為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程式,促進投資貿易便利化,根據...
2015年3月30日,國家外匯管理局以匯發〔2015〕19號印發《關於改革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結匯管理方式的通知》。該《通知》分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實行意願結匯;...
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於1981年設立,是深圳市外匯業務的監管機構,行政上隸屬中國人民銀行,業務上接受國家外匯管理局領導。...
廣義的外匯指的是一國擁有的一切以外幣表示的資產。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對此的定義 是:“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
2015年8月5日,國家外匯管理局以匯發〔2015〕36號印發《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該《規定》分總則,業務備案,國內、國際外匯資金主賬戶管理,集中收付匯...
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包括...
根據外匯局批准的額度,華安國際配置基金首次募集規模上限為5億美元,募完即止。...以港股、海外交易所交易基金和主動管理型基金為主要投資標的,對基金和股票投資占...
為促進和便利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活動,規範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促進我國國際收支基本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制定本規定。...
《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於2011年12月16日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令第76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