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夏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夏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中共夏邑縣委辦公室、夏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夏邑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夏辦〔2019〕8號),夏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夏邑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夏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夏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外文名:Xiayi County Housing and Urban Rural Development Bureau
  • 辦公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夏邑縣栗園西路259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領導機構:夏邑縣人民政府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職能轉變

強化城市設計工作,推進城市人文特徵和自然生態景觀融合,塑造城市特色形象和精神氣質,保護城市歷史風貌。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一網通辦”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為抓手,簡化最佳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創新建築市場監管方式,完善信用評價體系。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城鎮中低收入群體住房保障工作。貫徹落實中央、省、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住房保障有關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全縣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和省、市、縣住房保障資金安排工作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融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各類棚戶區改造政策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保障性住房資產監管工作,依法維護資產的安全完整;負責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統計管理工作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
(二)負責推進全縣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發展工作。組織研究全縣住房發展方面的重大問題,擬訂適合縣情的住房政策,組織擬訂全縣住房發展規劃,指導全縣住房建設、發展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三)監督管理全縣房地產市場。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擬訂全縣房地產市場監管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擬訂全縣房地產市場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租賃、房地產中介管理、物業管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的制度並監督實施。
(四)監督管理全縣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擬訂全縣工程建設與建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擬訂工程建設和建築業的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建築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檢查;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出縣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五)負責全縣房屋建築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擬訂房屋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負責規範全縣城市設計、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秩序,監督管理全縣城市設計、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工作;擬訂城市設計、工程勘察設計行業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制度和技術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城市設計、工程勘察設計、全縣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抗震設計規範;負責全縣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工作;指導建築設計創作;指導城市修補和生態修復;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審查。
(七)負責建立全縣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和建設標準的管理制度;擬訂、發布縣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全縣工程建設標準的推廣,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的實施;擬訂全縣工程造價管理制度,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監督建設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建設全縣統一定額。
(八)負責規範和指導全縣村鎮建設工作。擬訂全縣村鎮建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工作;指導小城鎮建設管理工作;指導村鎮人居環境改善工作;指導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傳統村落保護髮展和監督工作。
(九)負責推進全縣建築節能、城鎮減排和牆體材料革新工作。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及綠色建築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節能減排;組織實施重點科技成果轉化及推廣套用;擬訂發展套用新型牆體材料規劃、政策和制度,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負責全縣人民防空工作。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人民防空辦公室)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民防空工作的絕對領導。樹立和落實新發展理念,轉變人民防空建設發展方式,進一步強化人民防空戰時防空、平時服務、應急支援職責,細化完善建設管理標準規定,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強化融媒體宣傳教育工作,落實人民防空領域軍民融合發展戰略要求,構建完善人民防空綜合防護體系、支撐保障體系、重大項目體系、長效機制體系、法規標準體系。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人民防空法律、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法規和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擬訂全縣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城市平戰綜合防護建設發展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建設總體規劃、城市地下空間暨人民防空工程綜合利用規劃並協同實施;監督管理全縣人民防空設施建設、維護和使用;監督指導城市地下空間兼顧人民防空需要防護部分的管理。
負責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執法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開展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單位防護工作;組織修訂城市人民防空襲方案,指導擬訂重要經濟目標防護方案,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演訓;指導開展人民防空民眾組織建設;開展人民防空日常戰備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科研工作,推進人民防空科技創新和科研成果轉化套用推廣;組織實施人民防空信息化體系能力建設。
負責人民防空平戰結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戰備資源參與搶險救災、服務民生、改善民生,為應急救援提供支持。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行動;負責依法征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設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人民防空建設市場投融資政策;推進人民防空建設與經濟社會融合發展;落實人民防空隊伍建設要求,以及縣人武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夏邑縣自然資源局牽頭負責城市地下空間規劃和開發利用的管理工作。
夏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民防空辦公室)參與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的審查工作,負責審批、監督檢查涉及人民防空防護內容的地下空間工程,對不符合人民防空防護要求的予以處罰、督促整改。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的對外交流合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規股、政策研究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信息化和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重點工作調研和督查督辦,擬訂全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開展住房城鄉建設行業發展研究;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承擔本系統有關規範性檔案起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負責機關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指導普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有關工作;承擔機關其他涉訴工作的指導和協調;負責機關法律顧問工作;負責受理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為來信來訪民眾提供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諮詢服務;交辦、轉送及協調處理信訪事項。
(二)審批服務辦公室。牽頭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和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負責提供本系統行政審批項目的法律、政策、標準、辦理程式的諮詢和指導;負責縣本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的直接辦理、結果公示、檔案管理及現場查驗、人員的管理和監督;組織實施本系統行政審批標準體系。
(三)住房保障股。擬訂全縣住房保障有關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並監督實施;研究住房保障發展方向,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編制全縣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貫徹棚戶區改造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住房保障項目初審上報,檢查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建設進度;指導監督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後期管理工作;負責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統計管理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省、市和縣住房保障資金安排工作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融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保障性住房資產監管工作,依法維護資產的安全完整。
(四)房地產市場監管股(住房改革發展股、物業管理股)。擬訂全縣房地產市場監管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租賃、房地產中介管理的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房屋租賃契約、新建商品房契約網簽備案;負責對房地產企業和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縣房地產業的業務統計工作;組織建設並管理全縣房地產信息系統;負責房地產評估機構審核上報並監督管理;擬訂適合縣情的住房政策,指導全縣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組織編制全縣住房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
參與擬訂全縣物業服務行業發展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物業服務市場的監督管理,參與擬訂物業服務標準規範並指導實施;對專項維修資金繳存、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物業承接查驗活動的指導和監督;負責制定老舊住宅小區整治改造和物業服務管理規劃以及年度計畫,指導老舊住宅小區整治改造工作。
(五)城鄉建設工程設計管理股(科技與標準股、縣抗震辦公室)。擬訂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科技發展規劃,擬訂建設科技、牆體材料革新、標準定額、工程造價的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重點科技項目研發及成果推廣套用,指導對外科技合作項目實施及引進項目創新工作;組織新型節能材料和新型綠色建築材料推廣套用;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綠色建築和裝配式建築發展;組織研究建築產業現代化標準體系;指導全縣牆體材料革新工作,組織新型牆體材料的認定和推廣套用;擬訂、發布縣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擬訂全縣工程建設定額並監督實施;擬訂全縣工程造價管理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擬訂全縣城市設計、工程勘察設計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城市設計、城市修補和生態修復,指導建築設計創作;負責全縣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工作;組織編制全縣城鄉建設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實施房屋建築及附屬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範;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審查;負責勘察設計企業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村鎮建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村莊建設;指導小城鎮建設管理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工作;指導村鎮人居環境改善工作;組織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承擔歷史文化名鎮(村)保護利用、傳統村落保護髮展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村鎮遷建、重建工作。
(六)人民防空建設工作股。負責擬訂全縣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城市平戰綜合防護建設發展規劃;參與擬訂城市地下空間暨人民防空工程綜合利用規劃;參與審核城鄉總體規劃中人民防空相關內容;負責縣本級人防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的直接辦理、結果公示、檔案管理,組織協調現場勘察、專家論證和技術審查工作;負責人防設施建設、維護和使用管理工作;負責人防工程檔案管理和統計工作;負責城市地下空間涉及人民防空防護部分的管理和監督檢查、竣工驗收備案;檢查督導人民防空工程設施開發利用、維護管理和使用情況;指導檢查城市綜合管廊等基礎設施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設兼顧人民防空需要;負責全縣人民防空平戰結合工作;做好人民防空平戰轉換及臨戰準備工作;負責研究擬訂人民防空參與軍民融合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組織人民防空襲方案編制修訂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常規化實戰化演訓工作;組織參加相關重大演訓活動;指導人民防空專業隊伍和志願者隊伍建設;組織全縣人民防空軍事鬥爭準備檢驗評估;組織開展防空警報試鳴活動;配合有關部門制定重要經濟目標目錄和編制防護建設總體規劃,指導檢查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方案;戰時配合要地防空、城市防衛作戰,參與組織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利用人民防空戰備資源參與搶險救災;承擔縣人民防空指揮部日常工作;制定疏散基地、疏散地域、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規劃計畫;負責人民防空組織指揮,指導制定城市人口、戰備物資疏散和掩蔽計畫;負責人民防空疏散避難訓練場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建設項目審核審批。
負責擬訂全縣人民防空通信、警報、信息網路、科研等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戰時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空情信息保障、防空警報發放工作;負責網路安全、信息防護及容災備份工作;負責人民防空信息系統建設項目審核審批、建管運維工作;負責電子政務規劃建設、維護管理、潛力(綜合)數據統計運用工作;負責人民防空科研、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套用推廣。
開展人民防空機關“準軍事化”建設工作;負責人民防空機關常態化戰備值班執勤工作;承擔黨政軍聯席會議相關工作;負責擬訂全縣人民防空中長期建設規劃並監督執行;參與編制有關專項規劃、項目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人防志(鑒)編纂工作;承擔有關法規和規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組織實施人民防空地方性標準、規範;負責“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承辦人民防空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政策諮詢等相關工作;監督檢查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查處違反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重大案件;負責編制人民防空法制建設、宣傳教育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公眾防空防災知識普及和技能培訓;負責新聞宣傳工作及融媒體中心建設運營調度,開展社會化宣傳教育活動。
負責縣級政府投資的人民防空建設項目計畫編制和有關補助經費項目申報;負責人防易地建設費等人民防空經費的上解和管理;負責縣級人民防空財務管理、會計核算、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專項經費、縣級重點建設項目的績效考評工作;負責人民防空戰備資產儲備使用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人民防空建設投融資政策。
(七)建築市場監管股(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股)。擬訂全縣工程建設與建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擬訂全縣工程建設和建築業的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和建築業技術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含建築裝修裝飾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房屋建築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建設監理和工程風險管理的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對建築業企業、裝修裝飾企業、監理企業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出縣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負責房屋建築(含裝修裝飾)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擬訂建築(含裝修裝飾)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或參與工程(含裝修裝飾)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全縣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工作;負責全縣房屋建築質量與安全監督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管理;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有關工作;負責監督建築施工工地大氣污染防治、揚塵治理工作。
(八)建築工程聯合驗收股。擬訂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自然資源和規劃、人防、檔案等相關部門對建築工程進行限時聯合驗收;負責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相關工作;負責縣級建築工程聯合驗收備案管理服務工作。
(九)人事教育股(計畫財務股)。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行業職業標準、執業資格標準、專業技術職稱標準;指導全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行業執業資格註冊的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行業統計信息工作;承擔住房城鄉建設行業的對外交流合作和外事工作。

行政編制

夏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暫核定機關行政編制1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正股級領導職數9名。暫保留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編制2名,隨自然減員逐步收回。
夏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夏邑縣栗園西路259號。

辦公時間

作息時間:8:00-12:00、14:30-17:30(秋冬季);8:00-12:00、15:00-18:00(春夏季)。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縣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縣委編辦承擔,其調整由縣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6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局長:尤寶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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