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永菊(1949.4~2003.3)漢族,中共黨員,四川省開江縣講治鎮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夏永菊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49年4月
- 逝世日期:2003年3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夏永菊(1949.4~2003.3)漢族,中共黨員,四川省開江縣講治鎮人。
1970年7月,夏永菊擔任講治鎮廣播員。1973年9月,到普安中學任教。1977年5月,任縣人民醫院人事幹事,1979年7月,任城二校(現縣實驗國小)副校長,其間,在縣審幹辦公室落實政策。1980年1月,到縣檢察院工作,10月,任檢察院助理檢察員,起訴科副科長,1987年11至1993年2月,任副檢察長,1993年3月,任縣檢察長,1998年3月,任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2002年5月提前退休。
夏永菊刻苦學習法律知識,鑽研法律理論,虛心向懂法的老同志請教,探討案例,短時間內就熟悉了檢察業務工作,辦理案件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1993~1998年檢察院所辦的258件各類案件皆準確無誤。
夏永菊擔任檢察院檢察長期間,案件當事人中有向她“求助”的,有用金錢引誘的,有用惡語威逼的,有通過不太明白真像的上級領導“打招呼”的,她都從未“馴服”,始終堅持原則。僅1994年8月、1995年6月、1996年4月、10月4次就拒收4個單位的涉案人送來的現金。
夏永菊當檢察長後的第一件事就是為單位立規矩,上下來客對口接待,生活費定標準,不該陪的自己不陪吃。1993年,縣檢察院接待費只花去2萬元。院領導的手機、坐機費每人每月機關補助100元,超額自付,從她家現存發票知曉,任職期間,她私人付電話費1300多元,是年,縣內一單位給這個單位一把手補助500元,她卻交給了公家。有一個單位為檢察院安裝電話後送給夏永菊一部傳呼機他卻給了單位司機使用。
1998年9月,夏永菊所在單位一幹警出差在外,其母病故,她帶領其他幹警為死者擦身、梳頭、更衣、整容。任職期間同有關部門聯繫,解決幹警提出的符合政策規定的若干問題。
1998年3月,夏永菊擔任黨組書記期間,光明磊落,不計較個人得失,配合新一屆檢察長做好檢察院機關工作。退休後,為機關栽花、澆水、施肥,使機關花園花枝招展,百花爭艷。
1983年,夏永菊被縣評為“三八”紅旗手,1987年,被達縣地區行署評為優秀公訴人,先後多次被地(市)檢察院評為先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