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喜

夏喜,男,漢族,1972年12月出生,四川綿陽人。大學學歷,1995年8月參加工作,2002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一庭副庭長、審判員

2017年11月29日,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2018年5月22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人物履歷,違紀被查,任免信息,依法雙開,依法逮捕,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95年08月至2005年09月,歷任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
2005年10月至2013年12月,任尋謎兆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旋境乎審判二庭正科級助背戀只理審判員;
2014年01月至2018年03月,任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一庭副庭長、審判員。

違紀被查

2017年11月29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一庭副庭長夏喜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2016年至2017年,夏喜先後多次收受四川某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某禁旋射等4人所送現金總計6萬元。夏喜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

任免信息

2018年3月30日棕嫌遙充,四川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省法院院長王樹江向省人大常委會提出的任免案。撤銷夏喜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依法雙開

2018年5月22日,四川省紀委駐省高級人民法院紀檢組對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一庭原副庭長夏喜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四川省監委對其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海端影凝查。
經查,夏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報告購買投資型保險情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夏喜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監委委務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夏喜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的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處理。

依法逮捕

2018年5月11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一庭原副庭長、原審判員夏喜因涉嫌受賄罪,被閬中市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

提起公訴

2018年6月25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一庭原副庭長夏喜(副處級)一案、審判監督二庭原審判員何映江(正科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閬中市人民檢察院向閬中愉拘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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