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侯嬰傳

夏侯嬰傳

汝陰侯夏侯嬰,沛人也。為沛廄司御。夏侯嬰(?-公元前172年),即汝陰文侯,又稱滕公,泗水郡沛縣人。[1] 西漢開國功臣之一。他與劉邦是少時的朋友,跟隨劉邦起義,立下戰功,後封為汝陰侯(封地在今安徽省阜陽市。1977年出土的西漢汝陰侯墓是第二代汝陰侯夏侯灶的墓葬,可證其封地所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夏侯嬰傳
  • 外文名:Jaap infants.
  • 國籍:沛
  • 職業:廄司御
  • 主要成就:忠正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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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汝陰侯夏侯嬰,沛人也。為沛廄司御。每送使客還,過沛泗上亭,與高祖語,未嘗不移日也。嬰已而⑴試補縣吏,與高祖相愛⑵。高祖戲而傷嬰,人有告高祖。高祖時為亭長,重坐⑶傷人,告故⑷不傷嬰,嬰證之。後獄覆,嬰坐高祖系⑸歲余,掠笞數百,終以是脫高祖。
高祖之初與徒屬欲攻沛也,嬰時以縣令史為高祖使⑹。還定三秦,從擊項籍。至彭城項羽大破漢軍,漢王敗,不利,馳去。見孝惠、魯元,載之。漢王急,馬罷⑺,虜在後,常蹶⑻兩兒欲棄之,嬰常收,竟載之,徐行面雍樹乃馳。漢王怒,行欲斬嬰者十餘,卒得脫,而致孝惠、魯元於豐。
追北⑼至平城,為胡所圍,七日不得通。高帝使使⑽厚遺閼氏,冒頓開圍一角。高帝出欲馳,嬰固⑾徐行,弩皆持滿外向,卒得脫。
嬰自上初起沛,常為太僕,竟高祖崩。以太僕事孝惠,孝惠帝及高后德嬰之脫孝惠、魯元於下邑之閒⑿也。乃賜嬰縣北第第一,曰“近我”,以尊異之。孝惠帝崩,以太僕事高后。高后崩,代王之來,嬰以太僕與東牟侯入清宮,廢少帝,以天子法駕迎代王代邸,與大臣共立為孝文皇帝,復為太僕,八歲卒,謚為文侯。

原文譯文

汝陰侯夏侯嬰沛縣人,起初在沛縣官府的馬房掌管養馬駕車。每當送客人或使者回來,經過沛縣泗水亭,就跟高祖交談,沒有不談到日影移動,天色已晚才走的。不久,夏侯嬰做了縣裡的試用官吏,與高祖很親近。高祖開玩笑傷害了夏侯嬰,有人告了高祖一狀。高祖那時當亭長,官吏傷人,加重治罪。高祖就申訴他沒有傷害夏侯嬰,夏侯嬰還為他作證。後來這個案子又翻了過來,夏侯嬰因為高祖的牽連而坐牢一年多,挨了幾百板,終於因為這讓高祖逃脫了罪責。
高祖當初跟服勞役的民夫們想攻沛縣的時候,夏侯嬰以縣令屬官的身份做高祖的使者。(後來)高祖回師平定三秦夏侯嬰又跟隨高祖攻打項羽,到了彭城,項羽打敗漢軍,漢王打了敗仗,因為形勢非常不利而逃跑,路上遇見孝惠帝和魯元公主,讓他們上了車。因為馬已經疲憊而敵人又在後面窮追不捨,漢王著急,幾次用腳把孩子推到車下,要丟下他們,夏侯嬰幾次都把他們從車下抱起來,讓他們坐在車上。漢王非常生氣,一路上有十幾次想斬殺夏侯嬰,但終於能夠逃脫,把孝惠帝和魯元公主送到了豐邑
漢王追擊逃跑的匈奴騎兵平城,被胡人包圍,被困了七天。漢王派使者以厚禮給匈奴單于的閼氏,冒頓就解除一面的包圍。漢王出城時想快點跑,夏侯嬰卻堅持慢慢行走,弓箭手都拉滿弓向外以護駕,終於脫身。
夏侯嬰跟隨高祖在沛縣起兵,一直至高祖逝世,長期擔任太僕官職。後來仍以太僕身份侍奉孝惠帝。孝惠帝和呂后感激他在下邑路上解救孝惠帝和魯元公主,於是把宮殿北面第一等的公館賜給夏侯嬰,稱為“近我”,來讓他地位尊貴並且與眾不同。孝惠帝逝世後,他仍以太僕身份侍奉呂后呂后去世後,代王即位,夏侯嬰以太僕身份與東牟侯進入宮廷,進行清洗,廢去少帝,用天子車駕到代王宮邸迎接代王,與大臣共立代王為孝文皇帝,他仍擔任太僕。八年後去世,諡號為文侯。
(此文發表於《中華活頁文選》透視文言文欄目)

事件始末

夏侯嬰蕭何韓信樊噲等人一樣,都是漢初重要的開國功臣,在幫助劉邦奪取天下方面,可謂居功至偉。本段文字主要記敘了他的四件事情:年輕時和劉邦相交相知,因為高祖的牽連而坐牢一年多,挨了幾百板;跟隨劉邦攻打項羽,兵敗而逃,冒著殺頭的危險多次救護劉邦的兒女--後來的孝惠帝和魯元公主;被胡人圍困於平城而脫身時,勸劉邦要慢行,讓弓箭手拉滿弓,防止敵人有詐;以太僕的身份先後侍奉高祖、惠帝、高后、文帝,與大臣共立漢文帝。從整個文段看,夏侯嬰戎馬倥傯,為劉氏政權的創建、鞏固和發展貢獻了自己的一生。

人物掃描

夏侯嬰是一個為劉氏江山盡心盡力、無怨無悔的忠正之臣。他重情義,年輕時就和劉邦有所交往,“與高祖相愛”。高祖無意中傷害了自己,犯“重坐傷人”罪,但夏侯嬰卻為高祖開脫,並替高祖受過,“終以是脫高祖”。不僅如此,夏侯嬰還善良,為人有所不忍,在關鍵時刻,冒著被殺頭的危險,救護高祖之子女;他做事謹慎,有謀略,當高祖被圍平城而脫險時,夏侯嬰勸高祖“徐行”,以防敵人用詐。同時作為一位以太僕身份先後侍奉高祖、惠帝、高后、文帝的國家重臣,他毫無怨言,忠心耿耿,廢少帝,立代王,穩定了劉氏基業,促進了漢王朝的長治久安。

文化小常識

三秦:秦亡後,項羽三分關中,封秦降將章邯雍王,領有今鹹陽以西和甘肅東部地區司馬欣塞王,領有今鹹陽以東至黃河地區;董翳為翟王,領有今陝北地區。皆系秦國故地,故合稱三秦。後來常用來泛指關陝地區,如唐代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川》:“城闕輔三秦,風煙望五津。”

相關習題

考查實詞

⑵愛--親近。 ⑷告故--申明原因,申訴。⑸系--關押。 ⑹使--使者。⑺罷--通“疲”, 勞累的意思。⑻蹶--用腳踹。⑼北--逃亡的士兵。⑽使使--派遣使者,前一個“使”是動詞,後一個“使”是名詞。⑿閒--路上。
1.嬰證之--“證”,此處是為動用法,為……作證的意思。
2.終以是脫高祖--“脫”,使動用法,使……脫身的意思。
3.孝惠帝及高后德嬰之脫孝惠--“德”,形容詞用作動詞,感激。
4.以尊異之--“尊異”,使動用法,使……尊貴、與眾不同。

考查虛詞

⑴已而--隨後,不久。 ⑶坐--因為。⑾固--堅持。
〈一詞多義〉
1、副詞,有“最終、終究”的意思,如“嬰常收,竟載之”(本文),再如“陳勝雖已死,其所置遣侯王將相竟亡秦,由涉首事也”(《史記·陳涉世家》)。
2、副詞,有“一直、自始至終”的意思,如“嬰自上初起沛,常為太僕,竟高祖崩”(本文),再如“秦王竟酒,終不能加勝於趙”(《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3、副詞,有“竟然、居然”的意思,如“竟行之,案末二人立決”(方苞·《獄中雜記》)
4、連詞,多和“使”連在一起,有“假使、如果”的意思,如“竟使遇哨,無不死”(文天祥·《〈指南錄〉後序》)。
5、動詞,有“完畢、窮盡、終了”的意思,如“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史記·項羽本紀》),再如“ 看書既竟”(《晉書·謝安傳》)。

句子翻譯

1、高祖戲而傷嬰,人有告高祖。
翻譯這句話,一定要結合上下文,明確告的對象是誰,“告”是什麼意思。從上文看,高祖傷害了夏侯嬰,從下文看,高祖申辯他沒有傷害夏侯嬰,所以此處“告”的意思應該是“狀告、揭發”的意思,是向官府揭發高祖。
本句應譯為:高祖開玩笑傷害了夏侯嬰,有人就揭發了高祖。
2、 嬰常收,竟載之,徐行面雍樹乃馳。
翻譯這個句子,關鍵是要理解“面雍樹”的意思,而要理解“面雍樹”,就要抓住“徐行”和“馳”的前後變化,“徐行”是“慢慢走”的意思,“馳”是“奔跑”的意思,依據前後變化揣測,“面雍樹”就可以理解為安排好孩子,而其實際意思也就是大人面向小孩,小孩抱著大人的脖子好像懸在樹上一樣。這裡,“面”可以理解為“面向,面對著”,“雍”可以通“擁”,理解為“抱著”。
本句應譯為:夏侯嬰幾次都把他們從車下抱起來,最終讓他們做在車上,先慢慢行走,等到把孩子抱好坐定後,才駕車奔跑。
3、漢王怒,行欲斬嬰者十餘。
這個句子是個狀語後置倒裝句,翻譯的時候,一定要把“十餘”提到前面。古代漢語中,放在動詞前面表示數量的數詞,是作為狀語來修飾動詞的,在強調某一行為的數量時,往往改變句式,將數詞從動詞前移到句尾,並在數詞前面加“者”復指,我們在翻譯的時候,一定要將數詞提前,如“范增數目項王,舉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司馬遷《史記·項羽本紀》)這句話就應翻譯成“范增屢次用眼睛看項王,多次舉起佩帶的玉玦向項王示意”。
本句應譯為:漢王很生氣,在路上有十幾次想殺掉夏侯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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