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光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

壽光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

壽光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是壽光市政府部門,負責對全市文化市場及文化市場生產經營活動違法行為投訴、舉報的受理和查處工作。

簡介,主要職責,內部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簡介

根據中共壽光市委、壽光市人民政府印發的《壽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壽發[2010]6號),設立壽光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正科級規格,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濰坊市有關文化市場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和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對全市文化市場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行使對文化市場管理的行政處罰權。
(三)組織全市性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專項整治行動,配合上級部門查處重大違法案件。
(四)負責對全市文化市場及文化市場生產經營活動違法行為投訴、舉報的受理和查處工作。
(五)負責全市文化市場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日常督察工作。
(六)承辦上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交辦的案件,接受上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業務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考核。
(七)負責機關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部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保密、信訪、檔案、老幹部等工作;負責黨務群團、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財務統計工作;負責文化市場執法隊伍專用裝備的計畫、配置、保養及更新等工作;負責物資的採購和供應等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對行政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和沒收非法財物拍賣工作的管理等工作。
(二)法規科。負責綜合協調與文化市場管理相關部門的工作聯繫,負責有關文化市場行政執法規範性檔案和制度的調研、起草、審核、備案工作,負責對執法過程及辦案人員進行監督,負責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及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情況、重大執法活動的宣傳工作,負責文秘、會議及信息上報工作,負責受理執法中的投訴、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市場執法隊伍法規和業務培訓工作。
(三)執法一科。負責演出和娛樂場所、網咖及網際網路上網服務、電子遊戲、美術品銷售、文物經營等活動的市場稽查;負責查處違法安裝、設定衛星電視接收設施,管理違法接收、傳送和播放電影電視,監督查處廣播電視廣告違法經營活動;承辦上級部門批轉上述案件的查處工作。
(四)執法二科。負責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網路出版、計算機軟體和印刷、複製及盜版侵權行為等活動的市場稽查;承辦上級部門批轉上述案件的查處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事業編制15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長(主任)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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