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紳社會”(gentrysociety)這一概念,最早由費正清提出。
按照卜正民(TimothyBrook)的描述,“士紳社會”是一個有獲得功名的精英主宰的社會,它處於由地方行政官代表的公共事務領域與個人及其家族的私人領域之間。士紳與士大夫,指的是同樣一群人,他們在傳統中國都是享有國家功名的讀書人,有著共同的儒家價值觀,共同的文化趣味和社會地位。當說他們是士大夫時,更多指的是他們在帝國內部的官僚職能,當說他們是士紳的時候,更多指的是他們在鄉村社會作為地方精英的公共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士紳社會
- 外文名:gentrysociety
- 釋義:有獲得功名的精英主宰的社會
- 提出人:費正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