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縮空氣站能效分級指南

《壓縮空氣站能效分級指南》是2019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壓縮空氣站能效分級指南
  • 外文名:Guide to energy efficiency classification for compressed air stations
  • 標椎編號:T/CGMA 033001—2018
  • 國民經濟分類:C344 泵、閥門、壓縮機及類似機械製造
  • 發布日期:2018年09月10日
  • 實施日期:2019年01月01日
適用範圍,起草單位,起草人,主要技術,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工業壓縮空氣站設備和系統要求、運行要求、能效指標和等級、能效計算、能效測量方法及綜合評價。 本標準適用於三相交流電源,電壓不超過10 kV,由電動機驅動、單機額定功率大於或等於18.5kW、排氣壓力在0.3 MPa~1.6 MPa範圍的空氣壓縮機組,供氣量大於或等於4 m3/min和空氣壓縮機組總運行功率大於或等於37 kW的壓縮空氣站。排氣壓力低於0.3 MPa空氣壓縮機組的壓縮空氣站,可參考本標準執行。 本標準不適用於空分站和井下、洞內等特殊場所的壓縮空氣站。

起草單位

合肥通用機電產品檢測院有限公司、阿特拉斯·科普柯(上海)貿易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

孫曉明、陳放、薛明、楊電、丁永剛、李金榮、瞿笑歡、尚勇軍、朱維吉、陳聖坤、潘柯興、沈斌、褚毅、董鵬舉、余曉多、高寶華、蔡縱、顧宇、洪川、馬山、黃瑞、金巍

主要技術

GB/T 3853、GB/T 4975、GB/T 15487、GB/T 16665、GB 19153、GB/T 25630、GB 50029和JB/T 7664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檔案。
3.1
壓縮空氣站 compressed air station
所有空氣壓縮機組、壓縮空氣淨化乾燥設備、儲氣罐、供配電系統、冷卻系統、監控系統、站房通風系統和壓縮空氣供氣總管之前輸送壓縮空氣的管路、閥門儀表及必需的輔助設備所組成的總體。
3.2
用電單耗 electrical power unit consumption of the compressed air station
壓縮空氣站每輸出單位容積壓縮空氣(空壓機組吸氣狀態)所消耗的電量。
3.3
壓縮空氣站輸功效率 output work efficiency of the compressed air station
壓縮空氣站輸出壓縮空氣中具有的有效能與其生產壓縮空氣所消耗的電能百分比。
註:壓縮空氣有效能為以相對實際環境大氣狀態為基準,壓縮空氣所具有的及潛在的做功能力。
3.4
壓縮空氣站綜合輸功效率 multiple work efficiency of the compressed air station
壓縮空氣站能效考核等級指標,綜合壓縮空氣站回收熱能、壓縮空氣含油量和濕度(乾燥程度)因素,對壓縮空氣站輸功效率的修正。
3.5
壓縮熱能 compression heat
空氣壓縮機工作時,空氣被壓縮時所產生的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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