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利縣國家稅務局

墾利縣國家稅務局

墾利縣國家稅務局位於墾利縣經濟技術開發區,於1994年由原墾利縣稅務局分設成立,是墾利縣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機構。主要負責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和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等中央稅和中央、地方共享稅的徵收管理工作。主體稅源是石油和石化行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墾利縣國家稅務局
  • 局長:榮志強
  • 編制:103人
  • 地址:墾利縣經濟技術開發區
人員編制,機構榮譽,主要職責,領導班子,主要機構,內設機構,直屬機構,事業單位,派出機構,

人員編制

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03人。

機構榮譽

近年來,連續13年被評為“省級文明單位”, 連續13年在全縣民主行風評議中獲得第一名的好成績,先後被授予“全國稅務系統文明單位”、“全省國稅系統文明建設先進局”榮譽稱號,2003年局團支部被評為“全國五四紅旗團支部”,2004、2005年城區分局辦稅服務廳先後被評為“全國三八紅旗集體”和“國家級巾幗文明崗”,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 “2001—2004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

主要職責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根據我縣經濟稅源和國家稅務總局、省國稅局、市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縣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我縣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我縣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等工作。

領導班子

榮志強:墾利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負責主持全面工作。
於 超:墾利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稅政管理科、計畫統計科、稅源管理科、信息中心、城區稅務分局。
趙振利:墾利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韓友松:墾利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徵收管理科、開發區稅務分局、永安稅務分局、稽查局。
劉 明:墾利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人事教育科、監察室、辦稅服務廳、勝坨分局。

主要機構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縣局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保衛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網站建設和業務管理維護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其他行政後勤事務;負責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政策法規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局外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承辦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備查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反補貼案件的應對工作;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參與編制年度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內退稅計畫;組織實施出口退稅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進出口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
3、稅政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指導、協調、檢查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執行;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處理國家(地區)間的有關稅務事項;牽頭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4、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內稅收計畫、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實施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
5、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
組織、協調和指導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承擔車輛購置稅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集中設定1個實體化的辦稅服務廳,偏遠稅務分局設定辦稅服務視窗,由所屬稅務分局管理,業務上由縣局有關部門指導。
6、徵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專業化徵收管理和稅收征管規程完善的建議;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和風險管理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工作;組織實施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7、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8、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擬訂並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和糾風工作規劃、年度計畫;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反黨紀政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9、稅源管理一、二科
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負責全局政治學習教育、文體活動的開展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機關統戰工作。

直屬機構

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督辦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辦理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立案和調查的有關事項並提出審理意見;牽頭組織實施稅收專項檢查和稅收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指導、協調稅務稽查工作。
稽查局級別為副科級,設5個內設機構,分別是: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級別為副股級。

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服務、技術支持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與運維;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派出機構

設城區稅務分局、開發區稅務分局、勝坨稅務分局和永安稅務分局4個派出機構,級別為副科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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