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聯邦刑法典

墨西哥聯邦刑法典

《墨西哥聯邦刑法典》是2010年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譯者是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院陳志軍教授。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前言,

內容簡介

現行的墨西哥聯邦刑法典頒布於1931年8月14日,歷經101次修正施行至今。最近的一次修正是2009年8月20日。墨西哥聯邦刑法典分為總則和分則兩卷。總則部分包括七編:序言;刑事責任;制裁的類型;制裁的適用;制裁的執行;刑事責任的消滅;未成年人。分則部分包括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國際法罪;反人類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交通與通信設施罪;危害公共當局罪;妨害衛生罪;危害人格自由發育罪,泄露秘密罪與非法進入計算機系統和設備罪;公務員犯罪;妨害司法管理罪;職業責任犯罪;偽造罪;危害公共經濟罪;侵害性自主與性心理正常表達罪;侵害民事身份罪與重婚罪;違反關於安葬與屍體發掘的法律罪;危害治安罪;侵害生命和身體完整罪;侵犯名譽罪;非法剝奪自由與其他保障罪;侵犯財產罪;窩藏和交易來源非法的財產罪;選舉犯罪與妨害國家公民登記罪;危害環境和環境管理罪;侵犯著作權罪。

作者簡介

陳志軍,男,1976年1月生,湖南新邵人。1998年7月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學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2001年6月、2004年6月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先後獲法學碩士學位、法學博士學位。現為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院教授,刑法學專業博士生導師,法學博士。兼任中國刑法學研究會理事、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理事。

目錄

墨西哥聯邦刑法典
第一卷 總則
序言編
第一編 刑事責任
第一章 犯罪與責任的一般規定
第二章 未遂罪
第三章 應當對犯罪承擔責任的人
第四章 犯罪阻卻事由
第五章 犯罪競合
第六章 累犯
第二編 制裁的類型
第一章 刑罰與保全處分
第二章 監禁
第三章 自由處遇、半自由和社區勞動
第四章 管制
第五章 財產刑
第六章 沒收犯罪工具、犯罪對象、犯罪所得
第七章 訓誡
第八章 警告和善行保證金
第九章 中止權利
第十章 判決的特別公布
第十一章 有權機關監督
第三編 制裁的適用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過失犯罪的刑罰適用
第三章 未遂罪的刑罰適用
第四章 犯罪競合、連續犯、共同犯罪、累犯與可避免的認識錯誤的刑罰適用
第五章 對不能歸責者和有吸食麻醉藥品或精神藥品之癮癖或者需求者的收容治療或者自由治療
第六章 制裁的替代與轉換
第四編 制裁的執行
第一章 刑罰執行
第二章 罪犯的勞動
第三章 假釋及其撤銷
第四章 緩刑
第五章 假釋或者緩刑中的透明性
第五編 刑事責任的消滅
第一章 犯罪人死亡
第二章 大赦
第三章 被侵害人或者其他適格人的寬恕
第四章 特赦和被認定無罪
第五章 復權
第六章 時效
第七章 刑罰或者保全處分執行完畢
第八章 更有利之法律的生效與適用
第九章 在對同一行為進行第二個追訴程式以前已存在一個判決
第十章 對不可歸責者之治療處分的消滅
第六編 未成年人
第二卷 分則
第一編 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一章 叛國罪
第二章 間諜罪
第三章 叛亂罪
第四章 騷亂罪
第五章 暴亂罪
第六章 恐怖主義罪
第七章 破壞罪
第八章 陰謀罪
第九章 適用於本編各章的共同規定
第二編 違反國際法罪
第一章 海盜罪
第二章 侵犯豁免權與中立地位罪
第三章 國際恐怖主義罪
第三編 反人類罪
第一章 違反人道義務罪
第二章 種族滅絕罪
第四編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章 被羈押人脫逃罪
第二章 違反制裁義務罪
第三章 違禁武器罪
第四章 犯罪集團罪
第五編 妨害交通與通信設施罪
第一章 破壞交通與通信工具罪
第一章 A非法使用空運設施罪
第二章 侵害通信罪
第六編 危害公共當局罪
第一章 不服從罪與抵制罪
第二章 抗拒執行公共事務或者公共勞動罪
第三章 破壞封記罪
第四章 針對公務員實施犯罪罪
第五章 侮辱國家標誌罪
第七編 妨害衛生罪
第一章 對毒品實施製作、持有、交易、轉換或者其他行為罪
第二章 導致傳染病危險罪
第八編 危害人格自由發育罪
第一章 腐蝕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對行為意義無理解能力人或者無反抗能力人罪
第二章 針對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對行為意義無理解能力人或者無反抗能力人的淫穢物品罪
第三章 針對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對行為意義無理解能力人或者無反抗能力人的色情旅遊罪
第四章 針對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對行為意義無理解能力人或者無反抗能力人的淫媒罪
第五章 販賣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對行為意義無理解能力人或者無反抗能力人的淫穢物品罪
第六章 淫媒罪與販賣人口罪
第七章 煽動犯罪、為犯罪或邪惡辯解或者對侵害人格正常發育、人格尊嚴、身體或者精神完整的犯罪不阻止罪
第九編 泄露秘密罪與非法進入計算機系統和設備罪
第一章 泄露秘密罪
第二章 非法進入計算機系統和設備罪
第十編 公務員犯罪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不正當地執行公務罪
第三章 濫用當局權力罪
第四章 強制失蹤罪
第五章 公務員結夥罪
第六章 非法利用職責和授權罪
第七章 違法收取罪
第八章 恐嚇罪
第九章 濫用職權罪
第十章 影響力交易罪
第十一章 賄賂罪
第十二章 賄賂外國公務員罪
第十三章 挪用罪
第十四章 財產來源不明罪
第十一編 妨害司法管理罪
第一章 公務員實施的犯罪
第二章 非法地行使權利罪
第十二編 職業責任犯罪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律師、代理人與當事人犯罪
第十三編 偽造罪
第一章 偽造、變造、毀壞貨幣罪
第二章 偽造或者非法使用不記名證券、公共信貸文書以及與信貸有關的文書罪
第三章 偽造印章、密匙、壓印及其印影、蓋印器、砝碼、量具罪
第四章 偽造普通文書罪
第五章 歪曲司法陳述或者向當局提交的報告罪
第六章 篡改姓名或者住所罪
第七章 篡奪公共職務或者職業罪與非法使用勳章、制朋等級職銜、紋章、徽章、標誌罪
第八章 適用於前述各章的共同規定
第十四編 危害公共經濟罪
第一章 危害國內消費和國家財產罪
第二章 流浪罪與流氓罪
第三章 進行被禁止的賭博罪
第十五編 侵害性自主與性心理正常表達罪
第一章 性騷擾罪、性虐待罪、法定強姦罪與強姦罪
第二章 誘拐罪
第三章 亂倫罪
第四章 通姦罪
第五章 一般規定
第十六編 侵害民事身份罪與重婚罪
第十七編 違反關於安葬與屍體發掘的法律罪
第十八編 危害治安罪
第一章 脅迫罪
第二章 非法侵入住宅罪
第十九編 侵害生命和身體完整罪
第一章 傷害罪
第二章 殺人罪
第三章 適用於傷害罪與殺人罪的共同規定
第四章 殺害父母或者親屬罪
第五章 殺嬰罪
第六章 墮胎罪
第七章 遺棄罪
第八章 家庭暴力罪
第二十編 侵犯名譽罪
第一章 普通的毆打與其他身體強制罪
第二章 侮辱與誹謗罪
第三章 詆毀罪
第四章 適用於前述各章的共同規定
第二十一編 非法剝奪自由與其他保障罪
第二十二編 侵犯財產罪
第一章 奪取罪
第二章 背信罪
第三章 詐欺罪
第三章 A敲詐罪
第四章 競標人實施的犯罪
第五章 侵奪不動產或者水源罪
第六章 損毀他人財產罪
第二十三編 窩藏和交易來源非法的財產罪
第一章 窩藏罪
第二章 交易來源非法的財產罪
第二十四編 選舉犯罪與妨害國家公民登記罪
第二十五編 危害環境和環境管理罪
第一章 實施危險的技術活動罪
第二章 破壞生物多樣性罪
第三章 危害生物安全罪
第四章 危害環境管理罪
第五章 適用於環境犯罪的共同規定
第二十六編 侵犯著作權罪過渡規定
附屬檔案1
附錄I:墨西哥合眾國憲法(節錄)
附錄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墨西哥合眾國政府關於禁止非法販運濫用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及控制化學前體的合作協定
附錄Ⅲ: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墨西哥合眾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附錄Ⅳ: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墨西哥合眾國引渡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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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來,為順應現代社會發展進步的歷史潮流,在堅定不移地。推行改革開放的基本國策之同時,中國政府尤為注重社會主義法治的建設與發展。隨著立法日益健全,司法不斷完善,法學欣欣向榮,國家和社會已經步入現代法治的軌道,從而有力地維護和推動了經濟、政治、文化乃至整個社會全方位的發展與進步。在中國社會發展進步的歷程中,社會主義法治系統必將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這一系統的發展完善離不開現代法學理論的引導和推動。因此,進一步重視法學研究,尤其是外向型、國際型法學研究,無疑具有長遠的戰略意義,刑法學領域亦然。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刑科院)是北京師範大學重點建設的專門從事刑事法學研究的中國刑事法學領域首家且目前系唯一的具有獨立性、實體性、綜合性的新型學術研究機構和研究生培養單位。刑科院立足本國國情,在大力發展中國刑事法學研究的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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