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菲▪加德納

墨菲,G.一般指本詞條

默菲▪加德納 (1895—1979)1895年7月8日生於俄亥俄州奇利科,1979年3月19日卒於華盛頓。美國心理學家。

基本介紹

  • 本名:默菲▪加德納
  • 出生地:俄亥俄州奇利科
  • 出生日期:1895年7月8日
  • 逝世日期:1979年3月19日
  • 主要作品:《實驗社會心理學》、《人類潛能》
人物生平,主要貢獻,

人物生平

1895年7月8日生於俄亥俄州奇利科。在麻薩諸塞州的康科德度過他大部分童年時光,深受其母親家庭的強烈影響。1919~1923年就學於浩其柯斯學院以及耶魯大學、哈佛大學和哥倫比亞大學。1923年獲哥倫比亞大學博士學位。1922~1925年擔任過哈佛大學心理學研究員職位。1926年和後來成為心理學家和精神病學家的四易絲?巴克利結婚。1920~1940年在哥倫比亞大學任教。1940~1952年在紐約市立大學創辦心理學系,並任系主任。1952年起任門寧格基金會研究所所長。1967年退休後,又接受喬治?華盛頓大學訪問教授職位,直至1973年。1979年3月19日卒於華盛頓。

主要貢獻

墨菲從社會心理學入手,深入研究人格問題,提出了“生物社會的人格理論”。認為將心理學與生物科學或社會科學分離的做法不僅是武斷的,而且可能是有害的。心理學研究整個人,所以生物因素與社會因素在人格中是統一的。人格的完整結構乃是生物社會統一體。他企圖以此理論為基礎來整合所有的人格理論。墨菲人格理論的主要觀點有:(1)“我向思考”,指滿足於需要的認知過程傾向;(2)“疏通作用”,指某種需要或動機與使之得到滿足的手段或對象一旦在經驗中聯繫了起來,它們之間就會像被疏通成一條“渠道”那樣形成一種特殊的、固定的聯繫,並指導和促進以後的行為;(3)三方面發展,指所有現實都傾向於從無差別的同質的條件,經過有差別的異質的現實,朝完整的結構性的現實發展;(4)反饋,指來自外界的信息提供了事實檢驗的基礎和擺脫我向思考的自欺性;(5)場理論,指人格是有機體—環境場,場的每一方面與其他每一方面處於交工作用的動態關係之中。墨菲還就上述觀點,與其學生在40年代做了一系列實驗驗證。
墨菲還是美國享有盛譽的心理學史家之一。其《近代心理學歷史導引》(1929)一書,與E.G.波林的《實驗心理學史》齊名。他創造性地綜合各派的論據和觀點提出了“生物社會的人格理論”,有關實驗為50年代所興起的強調情緒與動機在認知過程中作用的認知新觀點,奠定了基礎。他也是一位傑出的教師。由於他善於啟發學生的研究精神,據統計,他創辦的紐約市立大學心理學系培養出來的學生同美國各大學心理學系比較,是取得心理學博士學位最多的一個系。墨菲曾當選為美國心理學會、美國東部心理學會、美國西南部心理學會、社會問題心理學研究會、倫敦心理研究協會和美國心理研究協會主席。1932年獲哥倫比亞大學巴特萊獎章。1972年獲美國心理學基金會金質獎章。還獲紐約市立大學和德國漢堡大學名譽博士學位。他的出版物包括25本書和10O多篇論文。主要著作有:《實驗社會心理學》(1931,與其妻L.墨菲合作)、《人格:一種對其起源及結構的生物社會探索》(1947)、《人心深處》(1953)、《人類潛能》(195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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