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規範非居民個人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4]6號)明確規定:非居民個人是指外國自然人(包括無國籍人)、港澳台同胞和持中華人民共和國...
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法規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
非居民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人。非居民納稅人承擔有納稅義務,即非居民納稅人僅就來源於中國境內取得的所有,繳納...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稅收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國家稅務總局第5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範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稅務總局制定...
第二條 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機構開展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工作,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金融機構應當遵循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針對不同...
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非居民企業間接轉讓中國居民企業股權等財產的企業所得稅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稱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下稱企業所...
為規範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工作,稅務總局制定了《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執行中發現的問題請及時反饋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
《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管理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可選擇特殊性稅務處理方式核准,非居民企業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
2014年6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7號發布《非居民企業從事國際運輸業務稅收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分總則、徵收管理、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管理、跟蹤管理、...
居民外匯與非居民外匯居民外匯是指在我國境內居住期限在一年以上者,及各級政府、各種經濟類型的金業、團體(包括外國僑民)持有的外匯。其中也包括僑匯、托收國外財產...
含義 居民旅客,指在本國長期從事生產和消費的人或法人,出境居留後仍回到境內其通常定居地者。但是, 本國從事國際性機構(如聯合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官方外交...
非居民人民幣存款,是指境內銀行類金融機構和中央銀行吸收的非居民人民幣存款。非居民,是“非中國居民”的簡稱,相對於“中國居民”而言。1 ...
第三條 境內銀行應督促和指導境內居民和境內非居民辦理申報,履行審核及傳送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相關信息等職責,確保申報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