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墾區馬鹿花盤

塔里木墾區馬鹿花盤

塔里木墾區馬鹿花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二師塔里木墾區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2017年4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塔里木墾區馬鹿花盤”實施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塔里木墾區馬鹿花盤
  • 地域範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二師塔里木墾區
產區環境,地域範圍,產品特性特徵,特定生產方式,包裝標識規定,

產區環境

(1)土壤地貌情況:第二師塔里木墾區地處塔里木盆地東緣,阿爾金山山間谷地和天山、阿爾金山的山前沖積、洪積平原及孔雀河三角洲地帶。全師區域內土壤可分為潮土、草甸土、鹽土、沼澤土、棕漠土、風沙土和新積土7個土類。
(2)水文情況:第二師灌溉用水,主要來自開都河、黃水溝、孔雀河、米蘭河及過境河流塔里木河,年總徑流量78.9億立方米。焉耆、庫爾勒、米蘭等3個墾區有地下水可資利用,塔里木墾區目前尚未發現可利用的地下水資源。
(3)氣候情況:全師地處北半球中緯度地帶,歐亞大陸中心,四周遠離海洋,三面環山,形成既不同於北疆,也與南疆西部不同的獨特的極端乾旱大陸性氣候。以鐵門關為界,全墾區氣候有中溫帶(焉耆盆地)和暖溫帶(塔里木盆地)之分。氣候的基本特點是日照時間長,光熱資源豐富,全年日照時數為2977-3162小時;降水少而蒸發大,年平均降水量為33.6毫米,蒸發量則高達2408-3671毫米;晝夜溫差大,年平均氣溫10.7-10.8℃之間,絕對最高氣溫42℃,絕對最低氣溫-29℃;春季是風季,塔里木墾區平均風速2-3.2米/秒,庫爾勒、米蘭墾區平均風速2.6-2.9米/秒。獨特的自然氣候條件為塔里木馬鹿人工馴養和放養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地域範圍

兵團第二師塔里木墾區地扼古“絲綢之路”南道、北道咽喉,北依天山,南憑阿爾金山,天山支脈庫魯克山橫貫墾區中部,形成“三山夾兩盆”的格局。全師星棋羅布的農牧團場,分布開都河、孔雀河、塔里木河、車爾臣河和米蘭河5河流域,東西橫亘500餘公里,南北綿延800餘公里。師部設於巴州首府庫爾勒市,交通便捷,是進出南疆的要塞,新疆的南北疆分水嶺。地理坐標:東經85°24′23″-88°30′51″,北緯39°30′52″-40°20′21″;地域保護範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二師7個團場(21團、29團、30團、31團、33團、34團、36團),登記保護的塔里木馬鹿養殖存欄頭數16000頭,年產馬鹿花盤32000個,年產馬鹿花盤粉8.5噸。

產品特性特徵

(1)外在感官特徵:馬鹿花盤外觀形狀如盤,灰白色或類白色、呈不規則盤狀(高約3-6cm,直徑約5-12cm)、上端外圈彎曲有鋸齒蓮蓬、骨密度較大;馬鹿花盤粉為灰白色或類白色粉末,略帶腥氣,色澤均勻、無結塊,無肉眼可見雜質。水沖後呈乳白色懸浮狀,有明顯沉澱,水溶性較差,口感略帶腥味。 (2)內在品質指標:經檢測蛋白質≥30.5g,胺基酸≥25g,鈣≥150mg。 (3)安全要求:在生產和加工過程中嚴格執行無公害畜產品質量體系要求進行管理。生產環境質量達到NY/T388-1999畜禽場環境質量標準;產品質量達到《企業食品生產許可》QS產品標準。

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與特殊內容規定:塔里木墾區馬鹿花盤產地選擇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第二師所轄墾區,分布於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八縣一市境內。該產區屬極端乾旱大陸性氣候,日照時間長,光熱資源豐富,降水少而蒸發大,晝夜溫差懸殊,乾旱風多,水質礦化度高,土壤鹽鹼化嚴重,植被多為鹽生植被。 (2)品種選擇與特定要求:根據該地域生態條件、長期馴養對品種的要求,經過多年的選擇和培育,形成了與塔里木獨特的嚴酷自然環境相適應的塔里木馬鹿品種。 (3)生產過程管理:塔里木墾區馬鹿花盤的生產過程嚴格按照無公害畜產品養殖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執行。 飼養管理:舍飼分群管理。一般日餵2次,飲水充足,冬供溫水,飼料主要有飼草、多汁飼料、精料、礦物質飼料及添加劑;根據公鹿不同的生產時期(恢復期、生茸前期、生茸期、配種期),調整公鹿配合飼料的日糧粗蛋白水平18-21%,適時增加青綠飼料的供給。適時收茸和平茬,同時做好脫盤、鹿茸生長、收茸等記錄;根據母鹿不同生產時期(配種期、妊娠期、哺乳期),調整母鹿配合飼料的日糧粗蛋白水平18-19%。配種期間對性慾差、無配種能力的公鹿要及時調換;產仔期晝夜值班,發現問題及時處置。 繁育:每年秋季9-11月為馬鹿的發情配種季節。馬鹿種鹿核心群採用人工授精方式配種。基礎母鹿採用單公群母自然交配方式繁育,公母比例為1:(13-15)頭。母鹿配種前,離乳前後加強飼養管理膘度達到7-8成。哺乳仔鹿出生2h內吃上初乳,斷奶前實施防疫,精料粗蛋白水平為20%左右。公鹿初角茸長至6-8cm時留茬4cm鋸去上端平茬。 疾病防治:每年春、秋對鹿群驅蟲2次控制寄生蟲,結合鹿場發病情況選擇適宜的疫苗,和方法進行疫病預防接種。 (4)產品收穫及產後處理的規定: 花盤收穫:馬鹿花盤是鋸茸後骨化的次年春季自然脫落的殘角,由養殖工人撿收,經初清洗、稱重後,存入較陰涼的庫記憶體放(有條件的可以存入低溫庫存放)。 花盤粉生產過程:以花盤為原料加工而成。其生產過程為:花盤--清洗--揀選--粗粉--微粉--檢驗--包裝--成品--入庫。

包裝標識規定

(1)申請使用塔里木墾區馬鹿花盤農產品地理標誌的生產經營者應向新疆兵團第二師馬鹿協會遞交《塔里木墾區馬鹿花盤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申請書》及相關附屬檔案。 (2)經審核符合塔里木墾區馬鹿花盤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條件的申請人,應與新疆兵團第二師馬鹿協會簽訂《塔里木墾區馬鹿花盤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書》,在明確雙方對品牌保護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後,方可使用“塔里木墾區馬鹿花盤”地理標誌。 (3)使用塔里木墾區馬鹿花盤農產品地理標誌的生產經營者必須遵守新疆兵團第二師馬鹿協會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管理規則:包裝: 要求整潔、衛生、乾燥、牢固、透氣、美觀、無污染、無異味、無腐朽變質現象。 (4)標識:標識使用人應在其產品或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識(塔里木墾區馬鹿花盤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式)。 (5)運輸:運輸工具清潔、乾燥、有防雨設施。無與有毒、有害、有腐蝕性、有異味的物品混運。 (6)貯藏:馬鹿花盤收購檢驗合格後,存入避光陰涼庫內儲藏;加工後的馬鹿花盤產品分品包裝,及時放入成品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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