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菲爾公式是塔菲爾於1905年提出的經驗公式,其數學表達式為:η=a+blgI式中過電位和電流密度i均取絕對值(即正值),a和b為兩個常數,a表示電流密度為單位數值(1A/cm2)時的過電位值,它的大小和電極材料的性質、電極表面狀態、溶液組成及溫度等因素有關,根據a值的大小,可以比較不同電極體系中進行電子轉移步驟的難易程度。b值是一個主要與溫度有關的常數,對大多數金屬而言,常溫下b的數值在0.12V左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塔菲爾公式
- 外文名:Tafel's equation
- 別稱:塔菲爾經驗公式
- 表達式:η=a+blgI
- 提出者:塔菲爾
- 提出時間:1905
- 套用學科:化學
- 適用領域範圍:電化學
塔菲爾(Tafel)1905年在研究氫超電勢時,發現在一定範圍內,超電勢(η)與電流密度(i)有如下關係:
η=a+b*log|i|。
此式稱為塔菲爾公式,a、b稱為塔菲爾常數,它們決定於電極材料、電極表面狀態、溫度和溶液組成等。測定a、b值是研究電極反應動力學的一種重要途徑,也是電解工業推算槽電壓與電極電流密度關係的依據之一。該公式適用於電流密度較高的區域。在i非常小時,此式不適用。在i很小、超電勢也很小(η<±0.03伏)時,超電勢與電流密度呈線性關係,即η=ki。k為比例常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