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區裕民縣發改委

根據中共塔城地區委員會、塔城地區行政公署《關於印發<塔城地區五縣二市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塔地黨發 [2011]26號)檔案精神,設立裕民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掛裕民縣價格監督檢查局、裕民縣糧食局、裕民縣對口援疆辦公室的牌子,為裕民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塔城地區裕民縣發改委
  • 地區:塔城地區裕民縣
  • 編號:塔地黨發 [2011]26號
  • 部門:發改委
基本信息,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根據中共塔城地區委員會、塔城地區行政公署《關於印發<塔城地區五縣二市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塔地黨發 [2011]26號)檔案精神,設立裕民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掛裕民縣價格監督檢查局、裕民縣糧食局、裕民縣對口援疆辦公室的牌子,為裕民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其他信息

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地區行政公署和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裕民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統計行政職能劃入裕民縣統計局。
二、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針、政策,研究提出本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縣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措施,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的措施和建議;組織研究、協調實施重點專項規劃,銜接、平衡各單位及主要行業的規劃;受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提出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的措施建議;研究涉及國家、自治區、地區、本縣經濟安全及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措施建議。
(三)負責匯總分析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等方面的情況和執行效果,提出措施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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