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權利
1.根據海關規定,代表所屬報關單位辦理進出口貨物的報關業務;
2.有權拒絕辦理所屬單位交辦的單證不真實,手續不齊全的報關業務;
3.根據海關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對海關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有權向海關申請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4.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對海關工作進行監督,並有權對海關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檢舉、揭發和控告;
5.有權舉報報關活動中的走私違法行為;
遵守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海關規章,熟悉所申報貨物的基本情況;
2.提供齊全、正確、有效的單證,準確填制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並按有關規定辦理進出口貨物的報關手續;
3.海關檢查進出口貨物時,應按時到場,負責搬移貨物、開拆和重封貨物的包裝;
4.在規定的時間,負責辦理交納所報貨物的各項稅費手續、海關罰款手續和銷案手續;
5.配合海關對企業的稽查和對走私、違規案件的調查;
6.協助本企業完整保存各種原始報關單證、票據、函電等業務資料;
7.應按規定參加海關對報關員的記分考核;
8.承擔海關規定報關員辦理的與報關業務有關的工作。
考試簡介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關於“報關人員必須依法取得報關從業資格”的規定,報關員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通過考試測試考生從事報關業務必備的基礎知識和技能,考試內容包括報關專業知識、報關專業技能、報關相關知識以及與報關業務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及海關總署規章。考試合格者可以向海關申請取得報關員資格證書。
海關總署組織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確定考試原則,制定考試大綱、規則,統一命題;指導、監督各地海關具體實施考試,處理考試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閱卷,公布考試成績;管理各海關審核報關員資格申請、頒發報關員資格證書事宜。直屬海關在海關總署指導下具體實施考試;受理、審查報關員資格申請,頒發報關員資格證書。
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每年舉行一次。特殊情況下,經海關總署決定,可以進行調整。海關總署在考試3個月前對外公告考試事宜。
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實行公平、公開、公正、誠信的原則,採取全國統一報名、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分標準、統一閱卷核分和統一合格標準的方式進行。
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條件、報名確認和參加考試以及成績查詢的方式、資格證書申請的程式,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報關員資格考試及資格證書管理辦法》、海關總署和各考區的考試公告、各直屬海關行政許可公示以及有關通告、通知等,亦可通過撥打各考區、各報考點海關對外公布的考試諮詢電話獲得相關資訊。
報名時間
1、中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網自2012年6月5日至30日。接受考生網上預報名。
2、現場確認報名:2012年6月20日至7月5日。
請注意,各考區現場確認報名期限可能有所不同,具體安排見各考區公告。
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普通高等學校2011年應屆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以及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
2.在報關活動中發生走私或違反監管規定的行為,被海關依法取消報關從業資格的;
3.在考試中發生作弊行為,被海關取消考試成績,或者有其他違規行為,被海關以作弊論處,不滿3年的。
考試時間
2012年5月16日,海關總署發布第23號公告,公布了2012年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考試形式、報名條件、考試時間等考試相關事項。
證件列印
准考證副證列印
2012年10月22日9時起,考生可登錄中國海關報關員考試網自行列印准考證副證。
考生所在的考點、考場,以及考試的具體起訖時間等考試信息,以副證證面內容為準;考場座位號採取考試當天隨機分配的方式,副證證面不予標示。
副證是考試當日進入考場的必備證件之一,請妥善保管。
考試內容
考試全部採用客觀性試題,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商品歸類題、綜合實務題、報關單填制題、報關單改錯題。一共包含以下三大部分內容:
1.報關專業知識:包括報關概述、報關與海關管理、報關與貿易管制等;
2.報關專業技能:包括報關程式、進出口商品歸類、進出口稅費的計算與繳納、報關單證填制等;
3.報關相關知識:包括國際貿易知識、世界貿易組織、英語知識、報關工作相關法律法規等。
考試教材
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系列教材(下稱系列教材)自在全國各報名地海關確認報名現場同時發售。
一、系列教材由海關總署報關員資格考試教材編寫委員會編寫,中國海關出版社出版,包括以下書目:
(一)《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教材》
(二)《進出口商品名稱與編碼》
(三)《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試題新解》
二、考生可根據本人需要,自由選購。
三、系列教材在確認報名現場優先供應已經預報名的考生。
四、海關不強行銷售或者捆綁銷售系列教材,亦不搭售系列教材以外的任何書目。
五、考生購買、使用系列教材以外的考試用書,與系列教材論點不一、答案有異的,海關不予解答,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對報名地海關強行或者捆綁銷售系列教材,以及搭售系列教材以外的書目的,考生可以徑向海關總署舉報。
考試大綱
012年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大綱
(第一章、第二章)
說明:本大綱中,應當掌握、熟悉的內容以“★”號標記,需要了解的內容以“☆”號標記。
第一章 報關與海關管理
第一節 報關概述
★報關的概念
★自理報關
★代理報關(含義)
☆進出境運輸工具的艙單申報
☆進出境行李物品的報關
☆進出境郵遞物品的報關
第二節 海關管理概述
一、我國海關的性質和任務
★性質
☆任務
二、我國海關的法律體系
☆法律體系
三、海關的權力
★海關權力的內容(檢查權、查閱複製權、查問權、查驗權、查詢權、稽查權、連續追緝權、行政處罰權、佩帶和使用武器權、行政強制權)
☆海關權力行使的基本原則
四、海關的管理體制及機構
★海關的管理體制(垂直領導體制、海關設關原則)
☆海關的組織機構(海關機構設定、海關緝私警察機構)
第三節 報關單位
一、報關單位的概念
★報關單位的概念
二、報關單位的類型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
★報關企業
三、報關單位的註冊登記
★報關註冊登記制度的概念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註冊登記
★報關企業註冊登記許可
★報關企業註冊登記
★報關單位註冊登記證書的時效
★報關單位的變更登記及註銷登記
四、報關單位的報關行為規則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報關行為規則
★報關企業的報關行為規則
五、海關對報關單位的分類管理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管理類別的設定
★報關企業管理類別的設定
★報關單位分類管理措施的實施
六、報關單位的海關法律責任
★報關單位海關法律責任的原則性規定
★報關單位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及其處罰
第四節 報關員
一、報關員的概念
★報關員的概念
二、報關員資格
★報關員資格取得
三、報關員註冊
★註冊條件
★註冊程式
★註冊的變更、延續
★註冊的註銷
☆重新申請註冊
四、報關員執業
★報關員執業範圍
★報關員的權利和義務
★報關執業禁止
★報關員的海關記分考核管理
五、報關員的海關法律責任
★報關員的海關法律責任
第二章 報關與對外貿易管制
第一節 對外貿易管制概述
★對外貿易管制概念(含義、性質、分類形式、管制目的、管制特點)
☆我國對外貿易管制的基本框架
☆我國對外貿易管制的法律體系
第二節 我國貨物、技術進出口許可制度
★我國貨物、技術進出許可制度管理範圍
☆國家對部分進出口貨物、技術實行限制或者禁止管理的目的及原則
★禁止進出口貨物管理(含義、範圍)
★限制進口貨物管理(許可證件管理、關稅配額管理)
★限制出口貨物管理(配額限制管理、非配額限制管理)
★自由進出口貨物、技術管理(含義、範圍)
第三節 其他貿易管制制度
☆對外貿易經營者管理制度
★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制度組成、管理目的、職責範圍、管理範圍)
☆進出口貨物收付匯管理制度
★對外貿易救濟措施(組成、管理目的、管理形式、管理期限)
第四節 我國貿易管制主要管理措施
一、進出口許可證管理
★進出口許可證的分級發證管理及發證機構
★實行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範圍
☆進出口許可證的申領程式(申請形式、申請材料)
★報關規範
二、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
★管理範圍
★辦理程式及歸口管理部門
★報關規範
三、密碼產品和含有密碼技術的設備進口許可證管理
★管理範圍
★管理部門
★報關規範
四、自動進口許可證管理
★實施自動進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範圍
★免交自動進口許可證的情形
☆自動進口許可證的辦理程式(申請形式、申請材料)
★報關規範
五、固體廢物進口管理
★管理範圍
★辦理程式
★報關規範
六、進口關稅配額管理
★管理形式、管理目的
★實施進口關稅配額管理的農產品(管理部門、管理範圍、管理措施、報關規範)
★實施進口關稅配額管理的工業品(管理部門、管理範圍、管理措施、報關規範)
七、野生動植物種進出口管理
★野生動植物種進出口管理的證件(證件種類、各類證件管理範圍劃分)
★報關規範
八、進出口藥品管理
☆藥品進口指定口岸管理
★精神藥品進出口管理(管理範圍、管理證件)
★麻醉藥品進出口管理(管理範圍、管理證件)
☆興奮劑進出口管理(管理範圍、管理證件)
★一般藥品進出口管理(管理範圍、管理證件)
九、美術品進出口管理
★管理範圍
★管理部門
☆辦理程式
★報關規範
十、音像製品進口管理
★管理範圍
★辦理程式
★報關規範
十一、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
★出入境貨物通關單適用範圍
十二、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口管理
★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口管理(主管部門、管理證件)
☆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口管理(商品範圍)
十三、有毒化學品管理
★有毒化學品管理(主管部門、管理證件)
十四、農藥進出口管理
☆農藥進出口管理(主管部門、管理證件)
十五、獸藥進口管理
★獸藥進口管理(主管部門、管理證件及適用範圍)
十六、水產品捕撈進口管理
★水產品捕撈進口管理(管理目的、主管部門、管理證件及適用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