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式保單亦稱 “預約式保單”,預約保險契約的書面證明。是一種只預定保險人承擔的最高責任限額,而不具體規定投保財產的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按期向保險人報告財產價值的一種保險單。採用這種保險單的保險人,按照約定的辦法預收保險費,被保險人定期 (一般是按月或按季) 向保險人報告這一期間保險標的品種、數量和實際價值。
保險人依據每次申報的保險標的的價值,計算出保險標的的平均價值,確定應收的保險費,以便在契約期滿時多退少補,在被保險的財產發生意外損失時,只要被保險人每次報告的財產價值等情況屬實,即使保險標的的損失價值超過最近一次報告的實際價值,保險人仍按實際損失負責賠償。其保險費也按被保險人最後申報的實際財產價值進行調整。報告式保單減少了隨時申請批改手續的麻煩,使用簡便。它適用於貨物運輸保險和再保險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