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基督教創始人)

基督耶穌一般指本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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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教的崇拜對象。按照《聖經》記載,童貞女馬利亞受聖靈感孕,在伯利恒生下耶穌。他三十歲開始傳教,宣揚福音。後被猶太祭司該亞法控告,經猶太行省的羅馬總督本丟·彼拉多審判,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三天后復活,然後升天。基督徒相信耶穌還要再來,使信徒得到永生。

“耶穌”的中文譯音是由希臘語Ίησους(可轉拼為Iēsous)發音轉譯,“基督”的希臘語為Χριστός(可轉拼為Christos),是希伯來文“彌賽亞”(māshīah)的希臘文翻譯,意為“受膏者”。耶穌基督有許多別的頭銜和稱呼:以馬內利、神的兒子、人子、道、中保、大祭司、君王、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羔羊、明亮的晨星、大衛的主、拉比或拉波尼(老師的意思)、拿撒勒人耶穌等等。

基本介紹

其事跡見於前四卷福音書和《使徒行傳》。基督徒完全相信福音書中的記載,而非基督徒認為福音書不是歷史文獻。且一般歷史文獻僅涉及耶穌之有無,而缺乏任何關於他的事跡和思想的具體記述。折中的主張則認為耶穌是個被神化了的歷史人物。《新約》所記耶穌事跡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出生與受洗、在加利利地區的傳道、呼召12門徒、行神跡、與當權者的衝突、被捕、受死與復活。
非基督教方面的文獻資料,《猶太古事記》中有兩處關於耶穌的記載。羅馬歷史學家塔西佗在115至117年間寫的《編年史》中,也提到耶穌。猶太拉比文獻也屢次提及耶穌,但絕大部分都是貶斥耶穌的話,且出現年代較晚(從3到6世紀不等)。猶太教與基督教長期爭論的焦點不在於耶穌的有無,而在於其是否為神子。
從學術角度來看,耶穌的主要思想包括上帝和天國的觀念以及倫理觀。根據福音書,“上帝為父”為耶穌最重要的思想,另一個重要思想是上帝的國(一般《新約》研究者認為上帝的國特指“上帝的統治”)。耶穌的倫理觀源自其宗教觀,既然上帝是父,所以人類都應該是弟兄。他認為人的生命比全世界的財富更寶貴,主張信徒之間要彼此相愛。概言之,耶穌主張“博愛”,即愛上帝和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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