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設項目生產準備

基本建設項目生產準備是為建設項目竣工後能及時正常生產所做的一系列準備工作。它是銜接施工與投產的橋樑,是由建設階段順利轉入生產經營階段的必要條件。生產準備由建設單位組織專門班子根據工程建設進度和生產技術特點有計畫分步驟地進行。此外,與項目投產直接有關的水、電、氣、通訊、運輸等協作配合條件,也應儘早安排落實。

其工作內容主要包括: (1) 設定生產準備機構。新建廠礦應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分期設定、逐步健全施工設計所確定的組織機構。(2) 建立有關規章制度。主要包括計畫管理制度、生產管理制度、技術工作與技術管理制度、物資供應與產品銷售的管理制度、經濟核算與財務管理工作制度等。(3) 配備與培訓生產和管理人員。配備人員要堅持先滿足開工生產需要,後達到設計指標的原則。培訓人員應根據不同崗位和對象採取不同的培訓方式。(4) 組織各種物資的加工和訂貨。應在建廠前期選好大宗原料、燃料的供貨地點,在建廠中後期陸續組織生產所需物資進廠。(5) 做好生產技術準備。包括產品圖紙、工藝檔案、生產組織設計和其他有關生產技術情報資料。(6) 落實外部協作條件。根據協作產品的數量多少、質量優劣、價格高低、運距遠近諸因素,選擇合適的協作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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