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設貸款協定書是確定貸款單位和建設銀行雙方經濟責任、權利和義務的檔案。貸款協定書是需要貸款的單位在建設項目未正式列入年度基本建設計畫之前,為做好可行性研究和勘察設計等前期工作所需資金向建設銀行中請貸款並經審查同意而簽訂的一種契約性檔案。貸款契約應明確規定貸款總額、用途、期限、利率、分年用款指標和還款計畫,並明確雙方的權、責、利。
建設銀行經辦行在接到貸款申請書後,按規定的貸款條件進行項目可行性審查,如符合條件,則可按貸款批准許可權予以批准,單位接到批准的貸款申請書後,就可與建設銀行經辦行簽訂貸款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