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設結餘資金審計是指以資金平衡表為基礎,對基本建設單位年末處於儲備和結算過程中的資金數額的真實性和合理性的審計。基本建設結餘資金包括:庫存設備、材料、貨幣資金、預付及應收款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本建設結餘資金審計
- 所屬學科:審計學
基本建設結餘資金審計是指以資金平衡表為基礎,對基本建設單位年末處於儲備和結算過程中的資金數額的真實性和合理性的審計。基本建設結餘資金包括:庫存設備、材料、貨幣資金、預付及應收款等。
基本建設結餘資金審計是指以資金平衡表為基礎,對基本建設單位年末處於儲備和結算過程中的資金數額的真實性和合理性的審計。基本建設結餘資金包括:庫存設備、材料、貨幣資金、預付及應收款等。...
基本建設竣工結餘資金審計是指對基本建設竣工工程結餘資金清理回收情況的審計。套用 審計的主要內容是:(1)以基本建設竣工工程的計畫任務書、基本建設投資總額、歷年被批准的財務決算、竣工工程概況表、交付使用財產總表和明細表、財產物資結餘資料明細表等為依據,逐一核實和計算各項收支情況;(2)審查工程竣工後是否...
基本建設投資包乾結餘資金審計是指對實行基本建設投資包乾建設單位工程項目完工後的投資結餘及其分成的正確性、合法性的審計。審計以批准的計畫任務書、投資概預算及建設單位工程竣工決算為依據。審查的主要內容是:(1)審查包乾結餘資金數額是否準確。通過核查各項投資支出是否合理,數字是否準確;(2)審查施工現場的器材...
建設單位資金使用審計是指以建設項目被批准的計畫任務書和工程概預算及有關基本建設投資使用的規定為依據,對建設單位資金使用的真實性、正確性、合理合法性的審計。通過查閱核對有關明細帳、記帳憑證和原始憑證及財務決算表等,核實建築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轉出投資、應核銷投資、其他投資、其他支出、基本建設結餘資...
審計的目的,是檢查被審計單位是否按照資金來源渠道進行轉銷,對於正確計算各種資金來源的結餘資金,處理好國家、主管部門、建設單位之間的經濟關係,具有重要意義。資金轉銷的審計內容包括:一、基本建設撥款轉銷審計。基本建設撥款的轉銷,是指下年度建新帳時,將上年度“交付使用財產”、“轉出投資”、“應核銷投資”、...
基本建設財務決算審計是對建設單位一定會計期間財務收支及其結果的審核、稽查。其主要內容:(1) 年度財務決算的完整性和準確性。主要審查各種報表是否編制齊全,表列項目是否完整,數字是否正確,上下年度之間數字是否銜接,表內相互關聯的數字是否準確,各表之間相互對應的數字是否一致。(2) 年度財務決算的合理性與合法性...
本辦法所稱竣工決算審計是指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對竣工決算的真實性、合規性進行的審計;跟蹤審計是指對基本建設項目從開工建設到竣工驗收全過程進行監督和評價的審計;專項審計是指對基本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某一環節、某一事項或某一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等進行的審計。內審機構應依法依規開展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
資金清理審計是指對已竣工驗收的基本建設工程在建設過程中資金運動全面清理情況的審計。審計的主要內容是:(1)審查計畫任務書和竣工決算,核查各項收支的正確性和合理性;(2)審查建設成本的正確性,尤其要逐項核對各項資產物資及應收應付帳款是否達到帳實、帳證、帳表相符,並及時收回或償還;(3)審查結存器材和...
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是建設項目審計的一個重要環節,它是指建設項目正式竣工驗收前,由審計人員依法對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的正確性、真實性、合法性和實現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及環境效益進行的檢查、評價和鑑證。其主要的目的是保障建設資金合理、合法使用,正確評價投資效果,促進總結建設經驗,提高建設項目管理水平。內容 ...
基本建設竣工決算審計是對全面綜合反映建設成果和財務情況的總結性檔案所進行的審計。內容包括:(1) 竣工驗收的審計。根據批准的設計檔案和基本建設計畫 (工程項目表),對交付使用財產的項目逐項進行審查。注意其有無計畫外的工程項目,驗收手續是否完備,工程質量是否合格,新增生產能力是否形成。根據批准的設計概算,審查...
(八)工程的債權債務情況。包括與各施工、監理等單位的資金結算情況;(九)基建撥款等建設資金的結餘情況,包括結餘資金的計算是否真實、準確,包乾結餘的分配數是否正確;(十)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第十三條由多個單項工程組成的大中型建設項目在各單項工程完工時間不一致的情況下,可對單項工程進行竣工結算審計,審計...
(2)地方各級政府的自籌資金。指省、市、自治區、縣(市)沒有納入地方預算的機動財力,它包括上年財政預算結餘、當年財政超收分成、預備費,以及地方預算外某些專項資金等。上述各項資金,都有它的專門用途,必須保證正常使用之後,確有多餘,才能適當安排用於基本建設。自籌資金的審計,一般從以下幾方面進行:(1)審查...
審查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未完工程量及所需要的投資情況,所需資金和額度的留存及有無新增工程內容等情況。第十條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收入審計的主要內容: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收入的來源、分配、上繳和留成使用情況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第十一條 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結餘資金審計的主要內容:(一) 銀行存款、現金和其他貨幣資金...
審計的主要內容:(1)審計主要i以批准的計畫任務書、竣工決算工程概況表1交付使用財產表為依據,檢查竣工工程是符合計畫任務書要求;(2)審查是否有計封外工程;建設資金的支出是否符合概預算,是否浪費;(3)審查庫存器材是否帳實相,結餘器材是否有無償調撥;(4)審查結、資金數額是否準確,建設成本計算是否正,...
同時,對建設單位的投資使用和經營管理進行公證。建設單位審計的內容包括基本建設資金來源審計、基建物資審計、貨幣資金審計、結算資金審計、在建工程審計、交付使用財產審計、應核銷基建支出審計、基建結餘資金審計、基建收入審計、基建包乾結餘審計等。建設單位是工程項目建設的組織者,因而建設單位審計往往與工程項目審計結合...
完整性等所進行的審計。審計的主要內容是:(1)審查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會計報表檢查表列項目是否完整、數字是否正確、與上年數字是否銜接、編報是否及時;(2)審查基建撥款(借款)、基本建設支出、基建結餘資金、應核銷基建支出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規定、數額是否準確。審計一般採用審閱法、核對法,逐個逐項進行審查。
第十一條 審核工作主要是對項目建設單位提供的決算報告及評審機構提供的評審報告、社會中介機構審計報告進行分析、判斷,與審計署審計意見進行比對,並形成批覆意見。(一)政策性審核。重點審核項目履行基本建設程式情況、資金來源、到位及使用管理情況、概算執行情況、招標履行及契約管理情況、待核銷基建支出和轉出投資的合...
按照國家規定,基本建設貸款還款的來源包括:建設項目建成投產後實現的利潤、提取的折舊基金、建設期間應交財政的基本建設收入及投資包乾結餘資金等。審計的主要內容是:(1)審計以批准的貸款計畫及計畫任務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有關調查材料為依據,審查是否具備還貸能力;(2)審查還貸項目、還款來源及還本付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