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設審計直接目的亦稱“基本建設審計直接目標”。基本建設審計的直接目的是:(1) 查弊堵漏,防止建設領域違法犯罪活動; 保證基本建設資金的合理使用。(2) 確定建設領域被審單位的會計資料是否真實、合理、合法和公允。(3) 保證國家基本建設方針、政策、法令和制度的貫徹和實施。
(4) 評價建設領域被審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5)控制基本建設規模,清理基本建設資金來源渠道,檢查項目投資落實情況。(6) 專案監督因工作失誤或違法犯罪所造成的國家和人民財產的損失浪費現象,必要時,配合檢察機關調查取證,並送交有關機關處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