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股份合作公司的城中村治理模式研究

《基於股份合作公司的城中村治理模式研究》是周銳波撰寫的一篇論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於股份合作公司的城中村治理模式研究
  • 外文名:An urban-village’s governance mode basing on joint stock corporation - a case study of Ailian community in Shenzhen city
  • 論文作者:周銳波著
  • 導師:閆小培指導
基本信息,內容簡介,

基本信息

副題名
以深圳市愛聯社區為例
外文題名
An urban-village’s governance mode basing on joint stock corporation - a case study of Ailian community in Shenzhen city
論文作者
周銳波著
導師
閆小培指導
學科專業
人文地理學
學位級別
博士論文
學位授予單位
中山大學
學位授予時間
2008
關鍵字
城市管理 社區管理 城中村
館藏號
D669.3
館藏目錄
2010\D669.3\2

內容簡介

近些年來,西方城市地理學出現了空間結構研究向地點生產(Place-making)研究轉向的趨勢,城市管治和社區治理是當中最為活躍的研究領域。其中,尤以斯通(Stone)的城市政體理論(Urban Regime Theory)涵蓋力和學術影響力最大,是近年來西方城市地理學研究的主導思想。在我國,管治研究才剛剛起步,理論基礎和研究方法還很薄弱。相關研究多集中在中觀的城市層面,探討土地開發和經濟成長中“公—私”部門間的合作機制,對權力生產和社會管理的關注不足,難免會掩蓋不同空間尺度、不同社會管理的治理模式差異。因此,有必要借鑑西方城市政體理論對微觀地域的社區治理進行研究,以拓寬和深化我國社區治理的認識層面。 本文選取深圳市愛聯社區(城中村)作為研究案例。該案例地是一個由農村向城市轉型的社區,是中國快速城市化進程中的特殊產物,既不同於“正統”的社區類型,又能反映中國社會經濟轉型的背景,具有典型代表意義。作者將城市政體理論作為探討該類型社區治理的分析框架,通過不止10次、50天左右的實地調研,以及超過60人次的深入訪談,獲取了充足的第一手實地調研資料,並結合收集到的書面材料,以歷時態分析和“過程—事件”分析等研究方法對案例地進行研究。 論文首先從深圳市社會經濟發展、快速城市化進程和農村管理體制改革等方面入手,介紹深圳市城中村現象的基本情況,為讀者理解這類型社區治理模式提供一些相關背景和基礎性的認識框架,並對案例地選擇和基本情況作了說明。 論文的主體部分從愛聯社區的村落“公司化”入手,介紹愛聯社區“村落單位制”管理模式向社區股份合作公司組織形式發展的歷程。農村管理體制城市化改革試圖將集體經濟進行股份合作制改造,以實現村委會的自治職能和經濟職能分離。隨著愛聯股份合作公司的形成和發展,愛聯社區出現了“村社到公司”、 “村民到股民”和“居民到選民”的轉變。由於股份合作公司源於社區集體經濟,並因集體土地的“非農化”、“資本化”而發展壯大,繼承了集體土地的社區成員共有特徵和社區居民的生活保障職能。在“安全第一”的生存邏輯下,股份合作公司走上了物業出租的穩健型經濟發展模式,成為社區居民新的利益關係紐帶和組織依託。隨著農村土地資源的消減和公司經濟實力的壯大,愛聯社區由原來的農村聚落形態轉變為如今的公司組織形態。 村落“公司化”後,股份合作公司在政府職能缺位的情況下,繼承了原村委會的社區公共事務管理和行政事務管理等職能,出現“社區化”和“行政化”現象。一方面,由於社區和公司利益邊界高度一致,愛聯股份合作公司具有“社區化”的傾向,成為社區居民生活保障的組織依託、安置就業的機器和社會福利的供給單位。在社區管理過程中,公司作為市場化的企業組織,不斷引入市場方式進行社區管理,以期達到社區社會利益和公司經濟利益的最最佳化。另一方面,由於城市政府的行政嵌入和社區集體對政府行政資源的依賴,愛聯股份合作公司還出現“行政化”的傾向,成為政府社會基層管理的“腿”。由於掌握著社區集體經濟資源,並在基層組織領導成員交叉任職的制度設計下,愛聯股份合作公司繼承了原村委會的社區管理權威並成為社區管理的組織核心。 可見,村落“公司化”表明社區經濟關聯的重新建構,而公司“社區化”和“行政化”則反映了股份合作公司在社區治理中的突出作用。為了揭示這一現象背後的機制,本文套用西方治理理論和城市政體理論,從治理聯盟、權力的社會生產模式和非正規合作安排三個角度進行分析。論文首先對愛聯社區治理聯盟的參與者進行分析,對它們在社區治理中所扮演的角色、擁有的資源和發揮的作用分別進行了分析和總結。接著,論文對社區治理的主體——股份合作公司進行了著重研究,分析它在社區治理中權力獲取的社會生產過程。然後,論文對社區治理過程中形成的合作形式進行了探討,認為參與者之間由於存在著資源的雙邊壟斷和雙邊依賴現象,要求它們必須跨越制度邊界實現合作夥伴關係,從而出現了資源雙邊依賴下的軟約束和非正規合作安排。在此基礎上,論文提出愛聯社區治理是以社區股份合作公司為實施主體的網路結構,並對其進行了評價和展望。 以上的案例研究揭示出,愛聯社區治理模式是我國農村城市化轉制過程中出現的特殊產物,它是以社區股份合作公司為實施主體,區別於“正統”的社區治理。該治理模式對於轉型期的中國社會管理,特別是快速城市化的農村社區,具有十分重要的實踐指導意義。通過愛聯社區治理的研究,本文發現西方城市政體理論具有一定的微觀地域解釋能力。因此,本研究也是西方城市政體理論在中國基層社區治理中的拓展性研究,擴大了理論的解釋範圍,深化了對理論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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