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項目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基建項目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是按項目建成投產後的主要產品種類或主要用途及其社會經濟活動的種類進行的分類。分類以國家計委、國家經委、國家統計局和國家標準局共同發布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為依據,首先把基本建設項目分為農、林、牧、漁、水利業、工業、地質普查和勘探業、建築業、交通運輸、郵電通訊業、商業、公共飲食業、物資供銷和倉儲業,房地產管理、公用事業、居民服務和諮詢服務業、衛生、體育和社會福利事業、教育、文化藝術和廣播電視事業、科學研究和綜合技術服務事業,金融、保險業、國家機關、政黨機關和社會團體,以及其他行業等13個門類。

各門類之下再依次細分為大類和中類。為工業門類下又分為煤炭採選業、石油和天然氣開採業、黑色金屬礦採選業、有色金屬礦採選業等共40個大類,其中有色金屬礦採選業再細分為重有色金屬礦採選業、輕有色金屬礦採選業、貴金屬礦採選業和稀有金屬礦採選業四個中類等等。同時,在行業分類的基礎上,工業建設項目還劃分為重工業項目和輕工業項目; 重工業項目再進一步劃分為採掘工業、原材料工業和加工工業三類,輕工業項目又劃分為“以農產品為原料”和“非以農產品為原料”的兩類。基本建設項目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一般以整個建設項目作為分類的基本單位,一個基本建設項目只能屬於一個國民經濟行業。但是,為了更準確地反映各行業之間的比例關係,現行統計制度規定,聯合企業(總廠)、電業局、油田管理局、礦務局、森工局、鐵路管理局、港務局、航運局等,如其所屬各工廠和其他企事業單位分別屬於不同行業的,原則上按其分廠等二級單位劃分國民經濟行業。例如,某石油化工聯合企業下屬煉油和化肥兩個分廠,其煉油廠將列入“原油加工業”,化肥廠則列入“化學肥料製造業”,該聯合企業的公用工程和生活福利設施等投資可按比例分攤到兩個行業中去。通過基本建設項目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可以較準確地反映一定時期基本建設投資在各行業間的分配方向和比例關係,研究農業、輕工業和重工業三者之間及其內部的投資比例關係,並為黨和政府制定方針政策和反映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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