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投資失控指基本建設總規模在國民經濟執行過程中沒有控制在合理規模以內,即投資規模過大、積累率過高、基本建設投資額在國民收入、財政支出中所占比例發生失調,是國民經濟巨觀失控的一個突出表現。在社會發展中,社會財力物力首先要用於維持簡單再生產和保持人民現有生活水平的需要,有了剩餘才能用於擴大再生產和進一步改善人民生活。社會財力物力剩餘多少決定著能夠用於擴大再生產和改善人民生活的規模和水平。因此,基本建設總規模受到社會剩餘財力物力的制約,否則,就會造成基本建設投資失控,引起社會的總需要與總供給之間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