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法律實踐中心

山東政法學院基層法律實踐中心是在院系團總支的領導下成立於2009年5月,自成立以來在五年多的時間裡早已發展壯大為刑事司法學院第一大法學類、志願服務類社團,擁有一支工作效率高、專業知識強綜合素質高專業隊伍,在刑事司法學院擁有較高的影響力號召力

基層法律實踐中心自成立伊始便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學發展觀為正確的輿論導向,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社團宗旨,以“促進法學學習,服務廣大師生”為目的,以“普法調研,志願服務”為活動形式,在社區農村普法及法院旁聽等社會實踐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擴大了山東政法學院和基層法律實踐中心的影響,提高了社員的社會實踐能力及知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政基層法律實踐中心
  • 簡   稱:  基法
  • 所屬學校:山東政法學院
  • 所屬院系:刑事司法學院
  • 類   別:法學實踐性社團
  • 現任社長:宋 葦
社團性質,社團宗旨,社團中心任務,社團活動形式,機構設定,

社團性質

基層法律服務中心是山東政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團總支領導的學習、普法、調研、志願服務類綜合性社團,以“促進法學學習,服務廣大師生”為目的開展活動。

社團宗旨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促進法律的宣傳和推廣,擴大我校、我院的知名度,實現我院同學與基層民眾的雙贏。

社團中心任務

法律普及、學習實踐、基層調研、志願服務

社團活動形式

1、普法類:從基層收集案例加以調研,製作專門的普法常識宣傳欄、提供普法經典案例宣傳海報、提供初級的法律援助、設定法律諮詢箱和舉辦普法諮詢等法律普及活動。
基層法律實踐中心
基層法律實踐中心
2、學習類:定期開展學習經驗交流會,集體研究學習法律經典案例,探討解決從基層收集來的案例和法律問題,在老師的指導下進行學習調研,進行模擬審判等。
3、社會實踐類:定期開展法院旁聽,進行 “五保戶”家務助理等社會實踐類志願服務。
社團活動:
1、法律知識競賽——目的是通過此次活動提高我校學生的法律意識,普及法律基礎知識。
2、法律知識研討會——目的在於
本社團的獨特之處在於它的活動舞台是校外社會,而不是校內環境。
1、基層普法——金牌活動。此活動包括社區普法和交通普法,是攜手歷下區人民法院等各大法院,深入基層開展法律志願普及活動。學以致用,服務社會。
基層法律實踐中心
2、法院旁聽——主打活動。使社員親臨審判現場,體驗司法魅力.介於我團已於法院建立友好關係,除民事外,社員還有機會接觸刑事、行政審判。
基層法律實踐中心
基層法律實踐中心
3、學術探討——特色活動。社團定期組織團內學術探討,探討內容與學習內容、普法內容、法院旁聽內容掛鈎,在提高學習成績的同時鍛鍊能力。
4、與青年志願者協會聯手的其它活動。如“放心吧”活動,泉城義工活動等優秀活動社員都有機會參與。

機構設定

1、社團中央:
社長一名,負責社團內外事務的管理,決定本社團的方針與政策。
副社長兩名,配合社長工作,傳達社長指令。
秘書長一名,在社長領導下處理協會日常工作,按照社長要求協調處理各副主席之間的工作。
副秘書長兩名,配合秘書長工作,督辦落實社長安排部署的工作、重大決策和社長批示。
2、執行機構:
因社團具體工作劃分為五部四處,並及時根據社團規模的擴大和業務的增多做出相應調整。每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數名,成員若干。分別為:
(1)秘書處(稿件寫作,協助主席團處理日常事務,維護各社區的關係)
(2)紀檢安全部(保障出行安全,監督各部工作,維護會場秩序)
(3)組宣策劃部(展板製作,影像攝錄,選定目標社區和服務範圍)
(4)普法調研部(處理一切與基層普法有關的問題,收集普法資料)
(5)社會實踐部(聯繫社團贊助,輔助兼職信息部整理兼職信息)
(6) 兼職信息部(收集整理兼職信息,為各位同學提供兼職信息等)
(7)實訓處(由大三、大四學習功底較好的同學加入,不處理日常事務,只參與普法講座,鍛鍊解決法律事務的能力)
(8)文體娛樂處(負責社團內部各種娛樂活動,開展校內活動)
(9)顧問處(由學院領導及資深法學老師擔任顧問,定期諮詢)
(10)聯絡處(選定目標社區和服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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