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人民武裝部是指設在鄉、民族鄉、鎮、街道和企事業單位的一級組織。它在本級黨委、政府(廠長、經理)和上級的軍事部門的領導下,負責辦理本區域、本單位的民兵、預備役、徵兵和動員工作,組織民兵參加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擔負戰備和治安勤務,戰時組織民兵參軍參戰,配合部隊作戰,保衛後方,支援前線等任務。
基層人民武裝部是指設在鄉、民族鄉、鎮、街道和企事業單位的一級組織。它在本級黨委、政府(廠長、經理)和上級的軍事部門的領導下,負責辦理本區域、本單位的民兵、預備役、徵兵和動員工作,組織民兵參加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擔負戰備和治安勤務,戰時組織民兵參軍參戰,配合部隊作戰,保衛後方,支援前線等任務。
基層人民武裝部是指設在鄉、民族鄉、鎮、街道和企事業單位的一級組織。它在本級黨委、政府(廠長、經理)和上級的軍事部門的領導下,負責辦理本區域、本單位的民兵...
基層武裝部,設在鄉(鎮)和廠礦企業、事業單位的民兵工作機構。農村的鄉(鎮)和城市有職工人數千人以上的廠礦企事業單位,均設立人民武裝部。基層人民武裝部在本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兵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不脫離生產的民眾武裝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助手和後備力量,也是預備役的基本組織...
《山東省人民武裝部建設細則》在1989.03.27由山東省人民政府, 山東省軍區頒布。...... 山東省人民武裝部建設細則第十一章 注重基層武裝部的建設 編輯 ...
基層單位應當把民兵、預備役人員的政治教育納入全民國防教育計畫,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保證人員、時間、內容、效果的落實。第十五條 縣(市、市轄區)人民武裝部、預備...
應城人民武裝部,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在應城設立的軍事組織,既是本地區人民武裝的軍事指揮機關,又是同級黨委、政府的軍事工作部門和兵役機關。自成立日起,應城人武部就...
專武幹部的全稱是專職人民武裝幹部。是地方政府和黨政部門、企事業單位、院校中專門負責武裝工作的幹部,其職能包括兵員動員,基層民兵軍事訓練及組織建設。...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應當支持人民武裝部和預備役部隊開展的民兵預備役政治教育活動。第十四條基層人民武裝部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專職人民武裝...
預定徵集的應徵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縣、市1個月以上的,應當向所在基層人民武裝部報告去向和聯繫辦法,並按照兵役機關的通知及時返回應徵。...
預定徵集的應徵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縣、市1個月以上的,應當向所在基層人民武裝部報告去向和聯繫辦法,並按照兵役機關的通知及時返回應徵。...
第三條 鄉、鎮、街道和企事業單位的人民武裝部是民兵工作基層單位,負責辦理本地區、本單位的民兵工作。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民兵組織建設和武器裝備管理;負責民兵的政治...
預備役,全稱是中國人民解放軍預備役部隊,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組成部分,是建設祖國...(一)基層人民武裝部或者所在單位按照上級下達的計畫和規定的條件推薦;...
1950 年 10 月,通遼縣人民武裝部成立,同時建立黨委,正式列入中國人民解放軍序列。1950 年 10 月...
《湖北省民兵預備役工作條例》經2003年9月27日湖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5次會議通過。該《條例》分總則、基層人民武裝部和專職人民武裝幹部、組織建設、教育訓練、...
第十三條 民兵幹部由本單位提名,由基層人民武裝部或者本地區軍事領導指揮機關按照任免許可權任命。企業事業單位的民兵連以上軍政主官,由本單位負責人兼任。...
徵兵是指按照兵役法的規定,徵集應徵公民到軍隊服現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根據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需要進行徵兵。另根據國防部徵兵事務辦公室...
第六條 民兵預備役組織、基層人民武裝部對請假外出的民兵預備役人員,應當為其填寫《民兵預備役流動人員管理卡》。《民兵預備役流動人員管理卡》由省軍區統一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