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人口計生專乾特困家庭救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關於"國家鼓勵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個人為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提供捐助"等有關規定,為緩解基層人口計生專乾特殊困難,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隊伍建設,制定本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層人口計生專乾特困家庭救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 外文名:Family planning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ZhuanGan extremely needy relief measur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special funds
  • 特點:救助專項資金
  • 實質:基層人口計生專乾特
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資金宗旨,第三章 資金募集與管理,第四章 資金的使用原則、條件,第五章 申報審核程式,第六章 審計監督機制,第七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基層人口計生專乾特困家庭救助專項資金(以下簡稱資金)是以撫慰基層人口計生系統特困家庭,以鄉鎮(街道)人口計生專職幹部為主要對象,在人口計生系統內設立的專項公益性救助資金。

第二章 資金宗旨

第三條 本資金的宗旨是: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爭取國內外、有關組織和個人的支持與捐助,面向基層、撫慰專乾、人文關懷、奉獻愛心。

第三章 資金募集與管理

第四條 資金來源:
1、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各級機關、單位和個人的捐助。
2、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的捐助。
3、海外、港澳地區有關團體和個人的捐助。
4、國際組織、外國政府、團體和個人的捐助。
5、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條 接受捐贈程式:
1、重大捐贈報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領導,各項捐贈均報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人事司。
2、每項捐贈均由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出具財政部票據中心監製的捐款收據。如有必要,可先行簽訂捐贈意向書(協定)。
第六條 捐贈回報:
1、個人捐贈5000元以上、單位捐贈5萬元以上的,由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人事司、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頒發榮譽證書。
2、個人捐贈10萬元以上、單位捐贈50萬元以上的,根據捐贈者的意願,舉辦捐贈儀式,由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頒發榮譽證書,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宣傳。
第七條 由人口計生系統有關人員組成的資金管理委員會是本資金專責管理機構。資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
第八條 資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制定資金募集方案、資金年度使用計畫、資金補助的審批等。
第九條 資金設在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負責資金的保值增值及補助款項的撥付。

第四章 資金的使用原則、條件

第十條 使用原則:集體研究、規範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
第十一條 根據資金的發展規模,適時調整補助條件。
第十二條 補助對象應是2004年8月11日以後,基層人口計生專乾發生因公殉職、因公致殘或其他符合專項資金宗旨的人口計生專乾特困家庭,原則上以鄉鎮(街道)人口計生專乾為主。

第五章 申報審核程式

第十三條 申報審核要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第十四條 申請資金補助須由本人或家屬提出書面申請,所在鄉鎮(街道)人口計生部門根據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初審,填報《基層人口計生專乾特困家庭救助專項資金補助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報縣、市人口計生委審核後,再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口計生委人事處複審核查。
第十五條 資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對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報的材料審核後,簽署審批意見。
第十六條 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根據資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審批意見和付款方式,撥付補助款。

第六章 審計監督機制

第十七條 定期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
第十八條 在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設立舉報電話。
第十九條 定期在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網站和《中國人口報》公布本資金的捐贈收入和補助款發放情況。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04年8月11日開始實施。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解釋權屬於資金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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