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寧

培寧(鹽酸丙哌維林片),適應症為解痙藥物。用於治療合併有急(緊)迫性尿失禁、尿急、尿頻等症狀的膀胱過度活動症(OAB)。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培寧
  • 藥品類型:處方藥
  • 用途分類:氰化物中毒解毒藥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批准文號,生產企業,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丙哌維林,化學名為1-甲基-4-哌啶基二苯基丙氧乙酸酯鹽酸鹽。
分子式:C23H29NO3·HCl
分子量:403.95

性狀

本品為白色片。

適應症

解痙藥物。用於治療合併有急(緊)迫性尿失禁、尿急、尿頻等症狀的膀胱過度活動症(OAB)。

規格

10mg/片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般每日一次,每次20mg(2片),飯後服用。每日最高服用量不得超過40mg。

不良反應

(1)嚴重的不良反應
①本藥的不良反應
A.青光眼急性發作:偶見眼內壓增高,引起青光眼急性發作,眼痛、視力低下並伴有噁心、頭痛,應注意觀察。出現以上症狀要及時停藥,給以適當處置。
B.尿閉:有時可引起尿閉,應注意觀察,及時停藥並給以適當處置。
C.麻痹性腸梗阻:偶見麻痹性腸梗阻,注意觀察,出現明顯便秘、腹部脹滿應停藥,進行適當處置。
D.幻覺、譫妄:偶引起幻覺、譫妄,注意觀察,並及時停藥。
②類似藥的不良反應
房室傳導阻滯、室性心動過速:服用類似藥鹽酸雙苯丁胺,有引起心動過緩、QT間期延長、房室傳導阻滯的報導。
(2)其它不良反應
①過敏反應:偶有瘙癢,蕁麻疹、藥疹發生,注意及時停藥。
②循環系統:有時可引起心悸、偶見心動過緩、心律不齊、胸部不適,應注意觀察,若發現異常,及時停藥,並進行適當處理。
③神經系統:有時可引起眩暈、頭痛、睏倦、麻木等症狀。此外,偶見帕金森氏症的下肢僵直,小碎步行走,以及振顫等症狀,若發現,應停藥,進行適當處理。
④泌尿系統:有時可引起排尿困難、無尿意、尿液殘留等現象。
⑤眼:有時可引起眼調節障礙。
⑥消化系統:口渴,有時可引起便秘、腹痛、噁心、腹瀉、消化不良、嘔吐、食欲不振。
⑦肝臟:有時可引起AST、ALT、ALP值升高。
⑧腎臟:有時可引起BUN、Cr值升高。
⑨血液:有時可引起白細胞減少。
⑩其他:有時可引起浮腫、倦怠、無力、腰痛、聲音嘶啞、痰液粘稠。

禁忌

(1)尿瀦留、胃瀦留、腸梗阻、未能控制的閉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
(2)嚴重的心臟病患者(文獻報導該藥可引起心臟期外收縮,使病症加劇)。
(3)對本品過敏者。

注意事項

以下情況慎用本品。
1.本藥可引起眼調節障礙、睏倦及眩暈。服藥者不可駕駛汽車及進行有危險性的機械操作。
2.肝功能、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3.排尿困難患者慎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使用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確立;動物試驗觀察本品可以從乳汁中檢出,哺乳期婦女使用時,應停止哺乳。

兒童用藥

兒童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確立,不推薦臨床使用。

老年用藥

高齡患者多有肝、腎功能低下,為安全起見,應以10mg/日開始。

藥物相互作用

本品應防止與下列藥物合用:
抗膽鹼藥、三環類抑鬱藥、吩噻嗪類藥、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可能增強抗膽鹼作用)。

藥物過量

本品使用過量所引起的不良反應與其抗膽鹼能作用有關。對嚴重的中樞抗膽鹼能作用(如幻覺、嚴重的興奮)可用毒扁豆鹼治療;對呼吸功能不全可用人工呼吸支持治療;對心動過速可用β受體阻滯劑治療;尿瀦留可導尿治療。

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
本品對毒蕈鹼受體有親和性,對膀胱平滑肌有直接作用,可抑制由乙醯膽鹼和氯化鈣所致的膀胱收縮,對阿托品不能抑制的電刺激所致的膀胱收縮也有抑制作用。動物試驗顯示,本品對模型動物具有增大膀胱有效容量的作用,並降低膀胱的節律性收縮頻率。本品口服後的主要代謝產物1-甲基-4-哌啶基-二苯丙氧基乙酸-N-氧化物(本藥品N-氧化物,以下簡稱M-1)具有直接的膀胱平滑肌作用,1-甲基-4-哌啶基-苯甲酸-N-氧化物(M-1的脫丙基誘導體,以下簡稱M-2)有抗膽鹼作用。
本品及其代謝產物通過直接的平滑肌作用和抗膽鹼作用,抑制膀胱平滑肌的過度興奮,從而達到減少排尿頻率的作用。
毒理研究
大鼠50mg/kg/天連續給藥52周,出現體重增加抑制,血液尿素氮水平增加,血脂下降,肝臟重量增加,組織學檢查見肝臟脂肪沉著、滑面內質網增加。犬口服本品3mg/kg以上劑量出現肝臟重量增加。

藥代動力學

據文獻資料:健康成年男子口服鹽酸丙哌維林20mg,測定血漿及尿中藥物原形和代謝物。
(1)單次給藥
藥物原形、M-1、M-2和2-苯基-1-(2-羥基)丙氧基乙酸(脫哌啶基,氫氧化誘導體,以下簡稱為M-3)的Tmax分別為0.8±0.6小時、0.6±0.2小時、2.3±1.5小時、3.0±1.1小時,Cmax分別為104.0±20.2ng/ml、576.3±157.0ng/ml、20.5±9.3ng/ml、3.7±0.4ng/ml。
另外,0~48小時尿中排泄主要代謝物為M-1、M-2和2,2-二苯基-5-甲基-1,4-二氧六烷-3酮(M-3的脫水誘導體),它們的總排泄量約為給藥量的16%。
(2)連續給藥
每日一次,連續給藥7天,測血漿中藥物原形的濃度(Cmax、Cmin),第1~3日其值逐漸上升,第4~7日其值達穩態,給藥結束後半衰期約為25小時。
此外,主要代謝物M-1的血藥濃度(Cmin)呈現同樣變化,給藥結束後半衰期約為14小時。

貯藏

遮光,密閉保存。

包裝

鋁塑包裝,10片/板,每盒1板,每盒2板。

有效期

暫定24個月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20041851

生產企業

廣東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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