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勤指揮員,內衛勤務的直接組織者和指揮者。一般指中隊幹部和單獨執勤點的排長、班長。其職責是:執行上級命令、指示,貫徹內衛勤務條例,領導本分隊完成執勤任務;明確任務,了解目標情況和附近敵情與社情。擬制執勤方案,組織實施勤務;對執勤人員進行政策、法制、紀律教育,介紹敵情和社情,增強幹部戰士法紀觀念,保持高度警惕;組織領導本分隊執勤業務訓練,提高執勤能力;做好思想工作,保證部隊團結一致;經常檢查執勤人員履行職責及守則情況,及時發現和處理執勤中的問題,總結經驗,改進執勤工作。